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制度落实
1.深化“放管服”改革
2.探索协同共治管理模式
(二)强化规划引领
3.加强规划协同引领
4.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5.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6.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
7.加快建设智慧物流
8.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快递服务发展
(三)强化规范运营
9.推动快递服务车辆规范运营
10.保障快递服务车辆便利通行
(四)强化服务创新
11.明确快递末端设施公共属性
12.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
(五)强化标准化智能化
13.提高科技应用水平
14.推动供应链协同
(六)强化绿色理念
15.促进资源集约
16.推广绿色包装
17.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
(三)加强人才培养
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精神,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中存在的末端服务瓶颈突出、基础设施配套薄弱、标准科技水平不高、分级财政统筹不平衡等问题,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一带一路”和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快递物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协同效应,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快递物流服务网络更加优化,科技应用水平显著提升,末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更加高效协同。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服务龙头企业。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100%,快递服务用户超过20亿人次,快递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7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制度落实,营造协同发展环境。
1. 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健康发展措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清理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或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为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对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管理,持备案回执的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商局,广西邮政管理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探索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在满足公共安全形势需求的同时,加强对新业态发展监管平衡的研判和支持。加大行业安全监管投入,支持在业务量较大的县(市、区)设置邮政监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签署自律承诺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健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逐步将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广西邮政管理局)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3. 加强规划协同引领。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并做好有效衔接和统一管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4.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好现有相关用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保障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快递物流基础设施,一律使用自治区专项指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并试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可直接组织用地报批材料报批用地。对邮政企业建设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邮政设施用地可以采用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出让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在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时,应在园区内或周边安排仓储、配送用地。(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 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围绕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快递示范城市的目标,大力引进全国品牌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和区域性航空及陆运集散处理中心、公共智能仓储等企业落户我区。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支持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供应链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以合作模式布局农村末端市场,推进服务网络向下延伸,与供销、交通运输等服务站点实现行业资源的高度整合和产业链之间的深度融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6. 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支持园区引入知名电子商务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引导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鼓励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优先支持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园区升级、扩区和调区申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广西邮政管理局)
7. 加快建设智慧物流。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服务全区、连接国内、面向东盟的物流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与东盟国家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智能物流装备、智能调度、智慧付费、无人搬运、智能码垛等新技术应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推进建设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物流数据库,整合相关国家和地区铁路、公路、海岸和内河港、航空港、口岸等基础设施数据,拓展物流数字化服务。推进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物流园、桂海跨境电商快递物流园等智慧园区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8.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快递服务发展。加快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建设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寄递服务网络,构建便捷高效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渠道。商务、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推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便捷通关。鼓励创新商业模式、拓展服务范围,开发满足跨境电子商务需求的国际邮政业务,积极开展边境寄递服务,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增强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功能,鼓励投资建设公共海外仓。(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邮政管理局)
(三)强化规范运营,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
9. 推动快递服务车辆规范运营。鼓励各设区市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将快递企业和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是否存在相关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征信评价体系。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研究制定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引导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