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2021年11月12日
桃江县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试点示范 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11月12日
根据《益阳市桃江县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与规模要求,为做好秸秆离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秸秆田间收集机械(稻草捡拾打捆机和青贮玉米收割机)购置财政补贴试点示范。指标分配到各乡镇,乡镇定点到种粮大户,对种粮大户购置的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获得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进行财政补贴。为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离田,做好农作物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财政补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试点示范财政补贴按依照程序、补上加补、扶持发展、造福于民的原则实施。
二、指标分配。指标分配见《桃江县秸秆离田机械指标分配表》(附件1)。乡镇按照种植大户的规模大小、需求意愿等确定主体对象报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的PDF到县农业农村局,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下午6点。逾期未确定分配主体的乡镇,指标调整到其他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