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
桃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实施方案
2022年4月27日
根据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安全生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局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切实解决当前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比较突出的问题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现成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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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排查范围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及相关企业等。
四、排查时间及形式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
1.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5月31日前)。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行动开展工作,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各行业领域开展对标检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确定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各单位查找出的问题隐患清单在5月24日前报县局安监股。
2.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梳理交办,并定时跟踪督办,形成闭环。原则上所有问题隐患须在8月29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确有难度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进行挂牌督办,并在8月29日前报县局安监股备案。
3.督查督导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县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局相关股室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时、不打招呼进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打非治违”处罚是否到位,并认真总结分析“三大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4.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本行业、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情况,对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并予以严厉打击。
五、排查工作内容
(一)强化共性问题排查整治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等。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照抄照搬行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等。
3.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员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等。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等。
5.组织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程序报告等。
6.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等。
7.历史问题整改情况。要全面排查去年以来省、市、县安委会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在日常排查、季节性排查、复产复工排查,全面汲取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案例教训,对已反馈、已发现、已暴露出的问题隐患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突出做好行业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突出做好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1.道路旅客运输领域。重点围绕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岗前和日常教育培训情况,车辆维护、检测、使用、审验、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检查实名制售(检)票、车辆安全例检、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消防管理,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营转非大客车和非营运客车使用性质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包车客运实际载客人数、主要途经地、运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