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商品市场体系新格局
(二)发展大流通
(三)建设大市场、培育大企业
(四)科学规划
(五)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
三、工作分工
(一)自治区商务厅作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主管部门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将重大商贸流通项目列入本级层面重大项目推进
(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按照商业网点规划预留商业用地
(四)自治区住建厅要把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纳入到城镇发展总体规划
(五)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要把重大市场建设项目列入招商目录
(六)自治区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
(三)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四)加强督导
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0〕69号)提出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通过科学规划,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对商品市场建设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国际性商贸基地,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新格局。发挥市场流通的先导作用,以完善市场推动消费的增长,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商品市场体系新格局。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将广西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商贸基地,实现与广西全区、泛珠三角、内陆腹地以及东盟之间商品的无障碍流通,建成有较高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沿海、沿江、沿边商品市场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农业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资促进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二)发展大流通。到2015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00亿元,年均增长16%。新增商业网点53万个,人均新增商业面积0.2平方米;新增连锁门店达到2500个,连锁配送比例提高到80%以上;农家店商品配送率提高到60%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粮食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三)建设大市场、培育大企业。“十二五”期间,商品市场建设投资规模新增1500亿元,建设、培育“十大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十大生产资料市场、十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十大零售商业中心”,培育5家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10家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30家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培育5家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10家年销售额30亿元以上,30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粮食局、供销社,广西邮政管理局)
(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完善城乡商业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城市商业中心,着力打造特色商业街,积极推进综合超市和社区商业、县城购物中心网络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建设购物、餐饮、生活服务和休闲等多功能汇集的城市商业网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实施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载体的农村商品零售网络建设,再建5000个农家店、100个日用品或农资配送中心,使全区乡、村农家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促进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