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二、印章刻制业务承接企业条件
(一)持有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在东莞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在东莞市范围内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
(四)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
(五)参与合作项目时刻章店经营状况正常
(六)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
三、实施流程
(一)开展服务
(二)资金拨付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分工
(二)保障服务经费
(三)印章发放要求
(四)规范运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增强部门协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
(四)落实后续监管
(五)加快方案落实
东莞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规范我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粤府办〔2020〕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新开办企业是指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本方案所指的免费刻制印章是指,由政府财政负担为每户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4枚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使用普通合成材料(俗称合成牛角材料)的规格刻制,且不带芯片,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备案要求;印章刻制价格和邮寄费用执行政府采购价格。
二、印章刻制业务承接企业条件
申请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的印章刻制经营户(以下简称刻章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在东莞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在东莞市范围内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四)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使用的合成材料印章需具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章材产品;
(五)参与合作项目时刻章店经营状况正常,不能为停业或者结业状态;
(六)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东莞市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刻章协议价格、2小时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等要求。
三、实施流程
新开办企业通过登记窗口、“一网通办”等线下、线上途径填写免费刻制申请;各签约合作刻章店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
(一)开展服务。新开办企业办理企业开办流程时,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免费刻制印章。如选择线上开办及免费刻制印章,由“i莞家”APP对接“一网通办”平台获取企业信息,对签订合作协议纳入平台接单范围的刻章店按照顺序循环派发刻章业务订单,自动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刻章店,刻章店应当在收到推送信息后10分钟内做出承接或不承接选择,超时或作出不承接选择的,由其他刻章店抢单。企业也可自主选择刻章店,刻章店以距离企业远近排序,企业可就近选择刻章店。刻章店承接订单后,自行将印章信息录入广东省公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将刻制完成的印章派送至政务服务中心或交付邮寄,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如选择线下免费刻制印章,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一并申请免费刻制印章,由“i莞家”APP对接“一体化平台”获取企业信息,“i莞家”进行“循环派单”或进入“抢单模式”。刻章店承接订单后,自行将印章信息录入广东省公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将刻制完成的印章派送至政务服务中心或交付邮寄,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二)资金拨付。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贴由各市场监管分局向财政分局申报部门预算解决,实行每月结算、实报实销制度。每月首个工作日,刻章店在“i莞家”APP上核对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名单,经确认无误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服务经费款项及时拨付至刻章店账户。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分工。免费刻制印章费用由各镇街(园区)承担。各镇街(园区)自行组织具备印章刻制资质和相应条件的企业自主报名,并签订印章刻制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的种类、价格、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