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
2022年桃江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2022年6月10日
根据《2022年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治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一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守法意识,压减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二)健全道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交通事故倒查问责、多部门协同共治、交通失信行为信用联合惩戒、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社会宣传教育等机制,健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守法意识。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确保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及农村宣传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进一步压减道路交通事故。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力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较去年下降20%。
二、工作步骤
(一)摸排建档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各单位对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梳理本行业、本辖区内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路段、车辆、人员,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间。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各单位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根据摸排结果,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本系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推动与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重,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全面治理管控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模式。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整治重点风险路段
1.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重要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严格管控重点企业
3.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以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追究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严实管理重点车辆
4.强化非法违法治理。严禁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严管“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严厉打击重点车辆超限超载、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严厉查处重点违法
6.健全超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