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文明教育活动
(二)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
2、要加大传销活动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
3、要始终对涉毒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4、建立常态化网吧检查机制
(三)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四)加强窗口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深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六)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二)强化协调配合
(三)强化舆论宣传
通山县公安局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积极配合咸宁市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我县创建湖北省文明城市工作及统筹做好县域文明指数年度测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通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通山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共性任务清单》,结合我局承担的各项“创文”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履行公安职责,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公安窗口服务水平,为实现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县创造省级文明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县公安局“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畅任组长,县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监督室,政工监督室主任郑全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创文工作的日常工作及协调、督导、情况汇总及审核上报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文明教育活动。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大力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深做实“平安通山全域提升活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责任领导:林德邻 牵头单位:政工监督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不断深化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专项工作,有力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多发态势。(责任领导:舒敏,牵头单位:刑侦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2、要加大传销活动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特别是对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银行卡、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型经济犯罪要从严从重处理,并有效开展预防工作。(责任领导:舒敏,牵头单位:经侦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3、要始终对涉毒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制毒行为,要加强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突出吸毒人员的查处、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吸毒人员无肇事肇祸、新滋生吸毒人员明显下降,毒情持续好转。(责任领导:舒敏,牵头单位:禁毒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4、建立常态化网吧检查机制,采取人工检查和机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上网实名制度,坚决杜绝未成年人上网。不断加强全县网络、网站、网吧监管,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推动形成晴朗的网络空间。(责任领导:王东亚,牵头单位:网安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三)提升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的自觉性;进一步科学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