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决原则
二、票决事项
三、票决数量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和初选阶段(2022年2月-4月中旬)
1.征集主体:镇人民政府
2.征集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3.征集项目要求:
4.初选程序:
(二)项目审议和票决阶段(2022年4月下旬)
1.在镇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
2.镇人大代表对4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审议时
3.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代表审议后
4.投票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项目实施监督阶段(2022年4月下旬-11月)
1.镇人民政府应在镇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结束1个月内
2.镇人大主席团将3件民生实事项目列入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3.镇人大主席团建立以市、镇人大代表为主体
4.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
5.镇人民政府在3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
6.对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
(四)项目效果评价阶段(2022年12月)
1.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对3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2.在镇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五、有关事项
(一)成立镇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长效机制
蓼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特制定《蓼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方案》。
一、票决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权力运行机制,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二、票决事项
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为当年度可以完成。
三、票决数量
在镇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由镇人大代表对镇人民政府提请的4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后确定3件民生实事项目作为2022年度重点监督和评价的项目。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和初选阶段(2022年2月-4月中旬)
1.征集主体:镇人民政府。
2.征集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可评可检、注重绩效。
3.征集项目要求:
(1)符合中央方针政策,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实施条件比较成熟,具有可操作性。
(2)在项目布局上,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以及惠及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3)在资金安排上,应具有可行性,有明确的预算安排,尽可能把有限的财力和资源优先支持发展民生事业。
(4)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度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4.初选程序:
(1)由镇人民政府对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向镇人大主席团提出4件民生实事备选项目。
(2)镇党政联席会议对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民生实事备选项目进行研究讨论,通过后再提交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
(3)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列入镇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程。
(二)项目审议和票决阶段(2022年4月下旬)
1.在镇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由镇人民政府将4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审议,并将4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等,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并书面印发全体代表。
2.镇人大代表对4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审议时,可以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镇人民政府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