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甬政务办〔2023〕8号
宁波市政务办关于表彰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甬政务办〔2023〕8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单位)、分中心,办机关各处(机关党委)、办所属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示范进驻单位、先进进驻单位、先进分中心、“十佳”服务标兵和年度服务标兵等予以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岗位,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强化服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