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彰内容
二、表彰范围
三、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县区义工协会和团队义工各3个
2.先进个人:拟表彰十佳义工10名
3.爱心单位、优秀合作单位
四、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条件:
2.先进个人条件:
五、评选方法
六、评分标准
七、评选事项
1.除”特殊贡献奖"外
2.本会会长、秘书长和各县区协会会长、秘书长
3.连续两年已获表彰的义工
4.普通注册义工可参与所有荣誉的评选
5.特殊贡献奖为本会和各县区协会当任-年以上的常务理事、理事
6.爱心单位、优秀合作单位奖为2022年度积极与协会共同开展公益活动
八、上报材料要求
1.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在300字左右
2.县区名额分配:每个县区优秀义工2名、特殊贡献奖1名
3.县区上报材料的同时按模板上报2022年度工作总结
4.联系人:陈楚荣18153353210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义工协会、团队义工、爱心单位:
2022年我们见证了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见证了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我们也经历了疫情防控、抗洪、火灾等自然灾害。永州市义工协会始终坚持志愿服务初心,并在永州市文明办、共青团永州市委、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永州市义工协会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 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二、表彰范围
永州市义工协会全体会员、各县区义工协会、团队义工、爱心单位。
三、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县区义工协会和团队义工各3个,主要依据活动开展情况和影响力来确定;
2.先进个人:拟表彰十佳义工10名,优秀少年义工10人,特殊贡献奖、优秀义工、优秀抗疫义工若干名。
3.爱心单位、优秀合作单位。
四、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
(2)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统一管理;
(3)热心公益事业, 经常组织开展爱心公益活动;
(4)关心永州市义工协会的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2.先进个人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记录;
(3)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协会发展,积极分享义工爱心帖,传播正能量;
(4)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践行无私奉献的义工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