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建立局机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二、深入开展企业、基层站所及公共场所安全大检查
(一)截至2019年上半年
(二)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办检查供排水公司、各乡镇供水站共计23次
(三)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办共检查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共计18次
(四)根据县消防委的相关文件要求
(五)根据县安委会的相关文件要求
(六)积极开展防汛安全生产工作
芦山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按照县安委会和上级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做好水利系统相关任务和主要安全风险防控,我局对职能范围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下属站所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责任
(一)建立局机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责任
我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清理涉及安全生产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并纳入本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安全生产过程监管和事故查处责任追究中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办建设,切实配备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
(二)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我局和相关企业在年初首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层层落实,严格监管安全生产责任,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并将制度规范上墙,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二、深入开展企业、基层站所及公共场所安全大检查
(一)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局共检查水库共计16次,为加强对水库安全的监管,我办落实了水库“三个责任人”制度,并要求水库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同时要加大对水库的巡查频次,把安全隐患扼杀在发生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