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要成为弘扬法治文化的高地
二、高校要成为创新法学理论的源泉
三、高校要成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摇篮
四、高校要成为服务法治实践的基地
在杭州师范大学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4日)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国家和社会一致追求的目标。党的十七大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11月27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举行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主题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就确定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省委对法治建设也十分重视,去年4月,在认真总结依法治省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推进法治建设,普法工作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我们要认真总结各地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
下面,我就高校如何在法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谈几点想法。
一、高校要成为弘扬法治文化的高地
高校是传承人类文明、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也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战略高地。这里集聚了思想最活跃、最敏锐的知识精英群体,这里所产生的思想和文化对整个社会具有强大的辐射力、影响力。早在上个世纪初,北京大学就提出了“民主、科学、法制”的口号,对整个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时至今日,仍然有着强烈的社会意义。新时代的大学,应当秉承传播民主法治理念的传统,向自己的学生,向全社会宣传法律,传播法治思想。这是大学的职责,也是大学的使命。希望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宪法和法律意识教育,培养出具有法律素质、法治精神“基因”的莘莘学子,使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自觉传播者和忠实践行者。要依托学校的学科特色,通过法律文化节、法律辩论赛、案例剖析、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课堂教学、融入社团活动、融入社会实践,使法治精神渗透到师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之中,传播到社会各个群体之中,充分发挥高校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
二、高校要成为创新法学理论的源泉
高等学府是研习学问的地方,也是诞生新思想、新思维、新理论的地方。高校要充分发挥知识密集、人才荟萃、思想活跃等优势,敢于创新,勇于探索,积极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我们搞法学理论研究,首先,要明确指导思想,就是要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这是个大前提、大方向,来不得半点含糊。其次,要选准主攻方向,就是要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浙江”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科学选题,深入研究,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实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