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扛起主体责任
二、坚持以上率下
三、更好发挥作用
敢于亮剑 善于亮剑 推动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在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3月27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上强调,要着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着力遏制重点领域腐败,着力促进政风作风转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要求部署,就是要更加强化“四个意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擦亮反腐利剑,敢于亮剑、善于亮剑,使审计机关始终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执行者、有力推进者、坚定维护者,为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一、扛起主体责任,在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敢于亮剑、善于亮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的各级组织要担负起反腐倡廉政治责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扛起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但这些年也发现有个别审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虽然没有重大违纪违法,相关审计人员职务职级不高,但这是发生在专门从事监督工作的审计系统呀!多数涉及的审计人员都是业务骨干,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仅给家庭造成痛苦和不幸,也影响到审计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审计监督的公信力,负面效应不容忽视。同时,这些问题的发生说明,审计机关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审计队伍不是一方“净土”,审计人员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也要求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牢牢扛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敢于亮剑、善于亮剑,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能有丝毫懈怠、丝毫含糊。
要剑指责任落实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织就了明确严密的制度网、责任网,各级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纪检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但一些单位仍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冷问题,一些基层党组织和一线审计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主体责任落得不实,特别是一些领导同志习惯于自觉不自觉地以业务干部自居,对主体责任不重视、不知道应该如何落实。我体会,在审计机关,一个不懂得、不善于抓党建的领导干部,审计业务也抓不好;一个单位党建工作搞得不好,业务工作也不会有持续性。因此,敢于和善于向我们这支队伍亮剑,敢于和善于给我们自己“动手术”,首先要剑指责任落实不到位。要坚持刀刃向内,多几个“扪心自问”,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学深学透了没有?严格贯彻落实了没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人头了没有?相关责任人是不是完全清楚自己的责任是什么?是不是履行了自身的职责?效果怎么样?我们要时时刻刻想着这些问号,老老实实地解决这些问号,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刚性要求,是“硬任务”,不是“软差事”,是自己的分内之事,自觉地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要剑指权力运行不规范。很多人认为审计机关不管钱、不管项目,没有特殊权力,不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有的认为审计机关管得太严、要求太高,没有必要,等等。真的如此吗?仔细研究涉及审计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虽然形式和成因各不相同,但多数都是主管、负责或从事审计业务的干部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薄弱环节被不法分子“公关”“围猎”,产生了权钱交易。避免这些惨痛教训再次发生,关键是严格约束审计权力运行,敢于和善于向审计权力运行不规范亮剑,防控好廉政风险。应该说,这些年我们严格约束审计权力,力度之大是有目共睹的,成效是很明显的,避免了很多问题的发生,也保护了干部。我们多次讲,没有昨天的严,就没有今天的审计队伍;没有今天的审计队伍,就没有明天的审计事业。这方面我们要加强总结和完善,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积极创新和再造审计工作流程,使审计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和高效。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审计实践发展新要求,围绕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关键环节,健全既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审计工作机制。要聚焦审计一线,把审计现场作为防控重点,探索实行跟踪审理,加强审计项目廉政跟踪检查,对应发现未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分析原因、现场纠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深入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实行审计全过程留痕管理,探索建立覆盖所有审计机关的问题线索监控系统,确保任何一个环节都难以把问题抹掉,实现事事靠程序、留痕迹、可检查。
要剑指执纪问责不严格。就是要强化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坚决依纪依规查处。打铁先要自身硬。审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必须用严于别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不要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比如,对违反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问题,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实的问题,我们坚持依纪依规进行问责处理,大家真正重视了、认真了,这两方面的问题就得到有效遏制。试想,如果不动真格的,这些问题能刹住吗?任其发展下去,能不出大问题吗?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不流汗、就要流泪。要形成全方位、强有力的监督网络,综合运用巡视、检查、考核等方法,经常、主动、动态地监督审计干部的行为。要运用好“四种形态”,“四种形态”绝不是该查处的不查处,该处分的不处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要提前介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发生轻微违纪违规行为要不遮掩,该重处分和职务调整的要从严,对严重违纪违法者要不手软,使“大多数”的要求真正成为大多数,“极少数”的要求真正成为极少数。
二、坚持以上率下,在领导干部自我约束上敢于亮剑、善于亮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准则》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准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我体会,领导的方法千条万条,带头作表率是第一条。古人说,“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关键少数”是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起着上行下效的引领作用。仔细分析研究那些“塌方式”腐败的地区和单位,要么是主要领导干部自身腐败带坏了风气,要么是主要领导干部没有担起责任助长了不正之风。所以,抓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向自己亮剑,敢于解剖自己,敢于把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放在阳光下“晾晒”,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大家可以想一想,在我们自己身上、在我们身边的同事身上、在我们的单位和系统,是否有这么一股子风气或倾向,比如有的总觉得自己什么都是对的,问题都是别人的;有的明明知道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别人指出来就不舒服;有的总想“包装”或掩饰自己存在的问题,妄图滥竽充数、蒙混过关;有的明哲保身、当老好人,对别人的问题视而不见、不愿意指出。我觉得,这种风气或倾向,对大多数人来讲既有我们习惯上讲的“面子”问题,也有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但对领导干部来说,就是敢不敢于、善不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问题,就是敢不敢于、善不善于亮剑的问题。在强化自我约束上,我们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把自身的问题看清楚、摆出来,在此基础上,敢于向自身亮剑、对问题开火、坚决加以改正,才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成为合格党员、合格党员领导干部。那么,我们怎样发现问题、怎样亮剑、亮什么剑呢?
要善于自查自省,自我批评,敢于向自己查摆的问题亮剑。古人说,“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自省就是发挥内因对灵魂深处的革命,如果一个人执着于夜郎自大、自以为是的心态,就不可能自省,更谈不上进行自我批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加强自律关键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审计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常自查自省、自我批评,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看看自己身上还存在哪些差距、不足和问题。比如,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做到慎独慎微、廉洁自律?思想基础牢不牢固?“两个责任”落实到不到位?等等。通过深刻自省后有感而发的自我批评是从内部改造主观世界、加固精神防线的最好方法,更能够直面本心,不会避重就轻、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