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精神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定位
二、2023年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
(二)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
(三)加强民生保障
(四)坚持化存量遏增量
(五)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六)深化国际财经合作
(七)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四、聚焦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支持扩大国内需求
(三)支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支持抓好“三农”工作
(六)支持推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七)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八)支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五、狠抓财政管理改革
(一)厉行节俭
(二)压实责任
(三)守住底线
(四)强化震慑
(五)规范高效
(六)积极稳妥
六、抓班子带队伍聚人才
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
(2023年12月21日)
这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传达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23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财政工作,坚定信心、开拓奋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破浪前行。财政部门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先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永无止境的过程,财政部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更加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是新时代最重大政治成果、最宝贵历史经验、最客观实践结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更加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座理论宝库,学之愈深、知之愈明、信之愈真。
党领导下的财政工作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全部工作都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无论是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还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都初心如磐、矢志不渝。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事关财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长远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推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的指针、指南、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工作在守正创新中取得新突破,在攻坚克难中迈出新步伐,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走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改革发展之路,必须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自觉贯彻落实。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进一步融入新时代新征程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强调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财政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政治定位,自觉扛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党中央决定的重大事项,要任务化、清单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财政工作的具体实践。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定位,牢牢把握做好财政工作的方向和遵循,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财政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对财政宏观调控、财政收支管理、财税制度建设等作出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新时代财政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关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对积极财政政策内涵定调指向,对赤字率安排、政府债券规模、税费政策、重点保障领域等提出明确要求。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在党的二十大上强调,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关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强调要坚持量入为出,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调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关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强调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超越发展阶段,不能提脱离实际的目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强调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关于深化国际财经合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强调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完善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谋划长远、部署全面,体现了恢宏的战略思维、深厚的为民情怀、鲜明的问题导向,财政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做到总书记有指示、财政必有落实。要进一步深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作为财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题主线,全面、深刻理解领悟,增强学习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内化,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加自觉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更好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进一步转化,紧密结合财政实践遇到的新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调查研究,自觉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推动财政事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要提高财政工作的政治性、大局观。财政在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国家政权稳定、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促进人民幸福安康中承担十分重要的作用,凡事要多从政治上考虑、多从党中央角度考虑、多从国内国际环境考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性、大局观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小钱小气”就是花钱不能大手大脚,“大钱大方”就是保障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要提高财政政策的科学性、精准性。财政与经济的联系深度、广度不断拓展,要培养经济到财政的思维,既要用好传统政策工具,也要研究新的政策工具,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当好参谋助手,开动脑筋谋划一些牵引性、撬动性强的工作抓手,特别是研究出台重大政策时,一定要多想一想是不是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是不是促进了高质量发展,是不是增进了整体利益,真正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
三是要提高财税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财税体制影响深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政府市场、中央地方、国家企业个人,涉及各方利益。要聚焦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三大任务,理清路子、开对方子,加快推进改革任务落地。
四是要提高应对风险的预见性、系统性。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是要提高财会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的主责主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财政部门重大职责使命。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决不能让财经纪律成为“稻草人”。
六是要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要更多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支撑财政管理,坚决防止和避免财政资金“跑冒滴漏”,让同样的支出发挥更大效益。要继续加快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
七是要提高对外财经的话语权、引导力。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下,对外财经工作更加重要、更加复杂,要逐步扩大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影响力。要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整体外交大局,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发挥对外财经工作比较优势,主动引资引智,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对外财经工作关键在人才,要加快干部培养和国际型人才储备。
二、2023年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3年以来,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财政部门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强化税费政策供给,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预计能够基本完成全年预算目标,有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一)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在全面评估基础上,年初及早明确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政策,下半年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再延续、优化、完善一批到期税费政策,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包括扩大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范围,将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等,降低经营主体税费负担。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2023年安排专项债券3.8万亿元,三季度适当加大发行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发行和使用,及早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将城中村改造、5G融合设施等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将供热、供气等纳入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依法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2023年严控中央本级支出,节省资金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首次超过10万亿元。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及时预警“三保”风险。各地各级财政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夯实“三保”根基。
(二)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将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扩大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前沿探索。全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3500万亩、改造提升2900万亩,启动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构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新机制,守住耕地红线。增加产粮大县奖励,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实施天然橡胶综合保险政策。加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区央属文物腾退保护利用,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主要煤炭调出省份的转移支付力度。
(三)加强民生保障,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全力支持防汛救灾。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发1万亿元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给地方,专项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细化国债项目预算管理。汛期期间,中央财政紧盯灾情险情,及时启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支持华北、东北等受灾地区做好应急抢险救援、过渡期转移安置等工作。加大教育发展支持力度。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近4.2万亿元,为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支出、占比超过15%。从春季学期起,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由650元提高到720元、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在6个省份开展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向急需特需专业倾斜。大幅提高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上限,阶段性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89元、640元。开展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引导地方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3.8%,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近1万亿元,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好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支持在36个地区试行个人养老金制度。社保基金稳健审慎运营,风险防控、投资管理、保值增值能力进一步提升。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覆盖青藏高原等“三区四带”核心重点生态区。组织开展国土绿化等试点,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四)坚持化存量遏增量,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地方政府债务调查统计分析,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公开通报2023年以来查处的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五)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和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就近就地加强监管。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政策性金融等重点机构改革,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强化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稳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持续加大重点绩效评价力度。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覆盖,60多万家预算单位基本实现全流程在线开展预算管理业务。出台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加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深化会计人才评价,推动国家会计学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行业建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六)深化国际财经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充分发挥中美经济对话机制作用,牵头成立中美经济工作组,积极开展沟通对话,服务两国元首旧金山会晤和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贡献经济领域成果。深入参与G20、金砖、10+3等多边机制,发挥中法、中德、中英等双边平台作用,做好财金渠道相关工作。加强对亚投行、新开行、中亚学院战略引领,深入参与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机构改革和政策制定。制定并在第三届高峰论坛期间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积极做好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改革双支柱方案磋商。完成世贸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全部降税承诺,我国关税总水平进一步降至7.3%的世界较低水平,与我国发展中国家地位和发展阶段基本匹配。
(七)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财政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举办“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主题展览,组织读书班、专题辅导、集中培训等,努力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财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修订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财政内控和经济责任审计。深化部机关司局与监管局党建工作联建联创,做好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14个基层党组织获评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强化财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专题大讨论,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财政科研、财经新闻出版、财税博物馆等工作。注重年轻干部“三观”教育,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老干部工作、工青妇工作、机关事务管理等也取得了新进展。
回顾这一年,我们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在深入推进主题教育中锤炼了新风貌,在扎实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中展现了新作为,在全力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强化了新担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奋勇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部党组,向全国财政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准确把握2024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2023年经济工作,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系统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精辟概括了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包括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必须坚持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经济思想,为做好202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强总理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经济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