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级新生开学典礼上的发言:法律人的温度与担当
校友代表陈文军
(2025年9月17日)
亲爱的师弟师妹、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下午好!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今天,我非常荣幸能以校友的身份,重返美丽的南师校园。十九年前,我和你们一样,怀揣着对法治的信仰、对正义的追求,走进南师法学院,学院深厚的人文底蕴、严谨的学风和老师们的谆谆教诲,赋予了我系统的法学知识,也塑造了我作为一名法律人的基本品格:独立思考的能力、明辨是非的智慧与心怀苍生的责任感。这段求学经历,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可宝贵的财富,也是我面对复杂案件与重大责任时,能够保持初心、砥砺前行的力量源泉。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与同学们聊聊“法律人的温度与担当”。
我曾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民事审判中新发现的证据表明,客户与某公司的员工恶意串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苹果手机低价卖给客户,客户不实际提货,由员工直接高价转售他人谋利,利润双方五五分成。此前双方按照这个模式已合作多次,这次是因为这个员工赌博而事发,没有将销售回款汇给客户才引发客户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在这个案件中,公司实际上也是恶意串通行为的受害人。但生效刑事判决书已认定这个员工因职务侵占的行为构成犯罪。民事案件审判中依新发现的证据能否作出与生效刑事判决不一致的事实认定?这既是难题,更需要法官的担当。但赵莉老师“不能让当事人从自己错误的行为中获利”的教诲,坚定了我的信念,我判决驳回了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