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2023-03-07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广告的提示函
2023-03-07
全县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市、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防范非法集资广告作如下提示:
一、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二、严格广告主体资质审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