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督查范围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限选课+任选课)”、集中实践环节中的“专业实践”部分等课程的教学大纲
二、督查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包含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课程考核、大纲形式四个评价指标
2.整理与报送情况:报送课程教学大纲总数目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目录相一致
三、督查时间和要求
四、督查结果反馈及使用
教〔2024〕36号 关于开展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督导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即将开展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限选课+任选课)”、集中实践环节中的“专业实践”部分等课程的教学大纲。
二、督查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包含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方法及过程、课程考核、大纲形式四个评价指标,详细评价标准见《xx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专项督查评价表》(附件1)。
2.整理与报送情况:报送课程教学大纲总数目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目录相一致,并按照专业、课程类别有序归纳整理。
三、督查时间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