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美好生活看信阳的决定
2022年4月29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助力建设“两个更好”示范区、美好生活目的地,推动信阳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定进入第一方阵目标。对标国际国内一流,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实现信阳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
二、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宣传培训、督查考核、奖惩激励等制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年度政府工作报告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内容。各级监察委员会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及时受理和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建立健全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密切配合,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合力。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帮办代办”“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建好用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打造便民利企直通车。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实现注册企业和创新主体全覆盖,拓展服务领域,助企纾困、育企强企。
四、提升市场服务质效。建立统一的涉企事项发布平台,让市场主体知晓和获取政策信息更方便。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组织清理歧视性政策措施,防止违规干预市场行为。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城镇公用事业、实行政府定价或带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不得收费。禁止向企业摊派或者以开展达标评比活动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工作督查和执法监管,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