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议案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由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者构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近年来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调研发现,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医保制度分立、基金分池运作、业务分块管理的问题。一是制度政策不统一,影响社会公平。城乡居民住院在起付线标准、报销比例、报销限额、报销目录、大病救助、大病保险等方面均存在待遇差别。由于城乡居民看病政策不同,造成同一种病的诊疗处方要“因人而异”,人为增加负担。二是机构重复设置,增加行政成本。职能机构的重复设置造成财政的重复投入,医院也需要设置两套系统分别对应不同的部门,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效率。三是人群交叉参保,浪费财政资源。据初步统计,仅全市城镇居民重复参保的人数近20万人,每人每年各级财政补助380元,每年重复补助的总额达7600万元。新农合也存在类似现象。四是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基金分池运行,制度的过度分割和碎片化,削弱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功能和抗风险能力。五是管理体制不科学,监管难以到位。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存在隶属和利益关系,影响医疗保险的公平公正。
整合城乡医保制度是大得人心的善政、德政。成效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打破城乡壁垒,使参保农村居民得到实惠,维护了社会公平。二是解决了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问题,管理效能明显提高。三是实现了市级统筹,增强了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四是方便了群众就医,特别是农村居民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城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五是促进了城乡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