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农户环保意识不强”问题
二、关于“有效治理技术欠缺”问题
三、关于“监测管理机制缺失”问题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复函
王宝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涪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建议》(第167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对我们进一步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着很好的启发和帮助。我们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现将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户环保意识不强”问题
区农业农村委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农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原则,认真履行农业农村部门职能。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广泛应用多种形式宣传。深入农村基层,进行面对面宣传,借助赶大集、进村入户宣讲、村头板报等形式宣传农业面源污染知识,让农户了解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在全区营造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开展培训。2022年,组织召开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培训会3次,培训乡镇分管领导、农技人员、规模种植户等32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农户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等方式宣传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让农户对环保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能及时了解,树立科学发展和环保法治观念。二是建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约束机制。对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中的乱排乱放等污染环境行为主体实施惩戒和限制等约束性措施。同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和农业绿色生产。三是建立信息化平台推动农村农业环境信息公开。借助QQQ和村委、镇街信息公开栏,增强监督,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回应,鼓励群众对污染农业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扩大公民对农业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民众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关于“有效治理技术欠缺”问题
区农业农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论述精神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思路,创新技术模式不断提升区农业生态环境水平。一是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印发《涪陵区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带动减量,实施田间肥效试验13个,在果树和茶叶上开展有机肥推广示范10300亩;科学分析当地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高产施肥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