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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2年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实施方案VIP免费

提纲:

一、持续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在平台“应管尽管”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机制

  (五)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建设

  (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

二、开创市域治理工作新局面

  (七)建设我市“一网统管”省市县联动体系

  (八)提高经济调节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3.强化财政智能化管理能力

  (九)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提高社会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十一)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数字化规范化水平

  (十二)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科学化水平

1.强化智慧自然资源管理能力

三、彰显数字政府服务新成效

  (十三)深化“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十四)提升数字化民生服务水平

  (十五)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十六)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四、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底座

  (十七)促进我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协同新发展

  (十八)提高云网服务与支撑能力

  (十九)拓展完善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

  (二十)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


梅州市2022年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224号),推动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树立“减审批就是加服务”“审批越少服务越好”的理念,紧扣“优政、惠民、兴业”目标,统筹资源、聚合能力、提供支撑,全面优化再造线上办事流程,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助推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

(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有关要求,建立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梳理尚未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并实质性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完成时间:20226]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除涉密等特殊性质的事项以外,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纳管的事项(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要求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在线申办。除使用国垂、省垂系统的部门事项以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一律进驻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其中,使用国垂、省垂系统的部门事项如不能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在线申办,也需进驻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广应用,依托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统一受理和办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完成时间:20226月,事项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后纳入动态监管]

(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在平台“应管尽管”。

推动市级政务数据在平台的汇聚与共享。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部门对应事项和省政务数据标准推动实现办件过程数据与结果数据全面纳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市级政务数据汇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间:20229月)

推动上级政务数据在平台的汇聚与共享。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等使用国垂、省垂业务系统审批的部门,通过政务大数据中心梅州分节点,申请本行业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回流至本地;对于还未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编目挂接的数据,应积极协调对应的省直部门进行编目挂接,再申请回流至本地,推动本行业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件过程数据与结果数据全面纳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上级政务数据的汇聚与共享应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等使用国垂、省垂业务审批系统的市直部门;完成时间:20226月,回流后的政务数据纳入常态化治理)

强化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工作规则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273号)有关要求,落实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市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对接,不断巩固和加强差评、投诉整改能力,确保各级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80%以上。搭建全市政务大厅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监管平台对接。融合政务数据汇聚成果,加强“好差评”评价结果、粤省心投诉举报情况、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数据的整合、分析、研判能力,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业务审批部门负责;完成时间:202212]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机制。以“关联性强、办事需求大、办理频率高”为原则,在全市推出16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出高频事项秒批秒办。依托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对接联通成果,进一步优化证照签发和共享业务流程,扩大证照应用范围,强化电子证照支撑能力,实现电子证照免提交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更多业务系统与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扩大电子印章应用范围。按照省统筹部署,依托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跨省通办”专区,建立“跨省通办”窗口授信协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实现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12]

(五)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市、县(区)政务服务标杆大厅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引,扎实推进市、县(市、区)政务服务标杆大厅创建工作。以五华县、丰顺县新建政务服务大厅为契机,2022年底前五华县政务服务大厅争取创建成为县级标杆大厅,丰顺县政务服务大厅争取列入标杆培育大厅。其余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12]

(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为抓手,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指标进行常态化监测并量化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量化考评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通过系统考评避免信息系统建而不用的情况,推进信息系统建则有用,用则更佳的建设路径。(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二、开创市域治理工作新局面

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持续深化各部门专题和行业应用建设,初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七)建设我市“一网统管”省市县联动体系。

推动粤治慧基础平台部署应用。按照省统筹部署,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粤治慧基础平台在我市市、县两级的部署和应用,实现市县两级基础平台互联互通,省市两级平台互联调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间:20229月)

深化智慧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利用梅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迭代升级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及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八)提高经济调节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提升科技创新数字化治理能力。完善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科研诚信、科技特派员管理等功能,加强相关业务场景数据深度应用。推进梅州市科技创新监测平台功能优化工作,增加对全市科技资源状态的形势分析预判和宏观决策。持续推进与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等系统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构建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强化与省沟通对接,配合省统筹部署,积极做好省负责开发的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平台地市应用工作。加强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归整和重点细分领域研究分析,以我市先进材料等9大产业集群纳入省二十大战略性产业集群空间布局为契机,积极制定实施我市产业集群“链长制”,促进我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3.强化财政智能化管理能力。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纳入“数字财政”一体化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间:按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推进)

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发展。完成“金审三期”工程试运行及推广工作,加大审计数据资源采集和利用,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创新金融智慧监管方式。依托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加强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实行动态监管。依托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鹰系统”对我市企业进行风险动态监测并及时核查处置。(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九)提高市场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依托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加建进口冷链冻库监管模块,在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厂家、大型冻库加装视频监控;推动大型餐饮企业接入智慧市场监管平台,至2022年底实现全市50%大型餐饮企业接入该平台,实现AI24小时智能监控及预警,提升智慧市场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加强智慧药品监管。在省统筹部署下,积极推进“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地市推广工作。按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使用“智慧药监”平台,督促企业在“智慧药监”平台上使用相应的功能模块。(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推动市、县(市、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梅州行政执法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执法部门领域监督、政府层级监督,为乡镇综合执法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数据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根据我市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全市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按照信用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于信用低、风险高的动态调整计划,提高抽查比例,并在我市双随机工作平台统一开展抽查工作,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同时协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监管数据共享,促进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十)提高社会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推进平安广东信息化建设。推动“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建设应用,打造综合网格管理、矛盾纠纷化解、态势分析决策等应用,推进省市平台对接。加快研判分析、全景视图、平安指数等应用推广,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化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强化视图智能化和大数据智能化建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全力推进网上网下合成作战警务机制建设。按照集约化建设、融合式发展、扁平化服务的原则,建设我市“网安大数据平台”。以试点带动,推行“粤省事码(粤居码)”,开展全省户籍信息电子化、户政业务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强化提升智慧应急能力。推进应急管理专题应用建设,打通市级各相关业务部门视频壁垒。利用省专项资金推进金视联网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应急联通。安装部署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系统“市级发布中心”,推进工贸重点企业安全监测预警试点数据接入,持续完善全市自组网通信建设,进一步增强应急指挥调度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提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管理水平。联合基础电信运营商,健全农业大数据服务体系,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强物联网和区块链新技术在农业智慧化的应用,鼓励企业探索创新发展数字农业项目,打造智慧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管理。推进梅州“数字供销”助农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数字化信息平台。积极融入全省数字供销一张网,推动供销合作社职能从单纯的实体化流通服务向线上线下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转变。(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完成时间:202212月)

(十一)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数字化规范化水平。

构建人社管理大数据体系。按照省统筹部署,依托运用省人社管理大数据监管监控平台实现对我市人社各项业务的实时监控及预警,提升人社行业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202212月)

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持续推进新冠病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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