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主动认领问题
(三)务求取得实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2.不断提升业务学习时效和成效
3.扩大服务中心工作的宣传
4.积极发挥建言献策职责作用
5.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管理
7.建立健全“温暖工程”长效机制
8.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0.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
1.深入整治形式主义
2.主动践行“一线工作法”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4.规范财务审批收支程序
5.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6.厘清“两校”产权关系
7.切实加强对“两校”的资产管理
8.督促学校建立内控管理机制
(三)关于巡察反馈组织建设弱化虚化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主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3.严肃组织生活
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5.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7.持续深入巡察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严明纪律作风
(三)坚持抓常抓长
(四)全面履职尽责
州中华职教社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中华职教社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3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中华职教社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中华职教社主任任组长,专职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2月13日反馈会结束后,组织全社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州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州中华职教社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和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把全社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
(二)主动认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按照责任分工,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对标对表研究部署,提出解决问题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2月14日至2月16日,专职副主任召集部室负责同志及干部职工,就反馈问题,梳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关于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中华职教社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月16日、2月22日,分别召开主任办公会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整改方案》。2月23日,州委统战部召开2023年第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了《整改方案》。
(三)务求取得实效,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完善健全各项制度,扛实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3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对标班子及成员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分别召开3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审议通过《红河州中华职教社关于落实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四)注重建章立制,落实长效机制。在规范班子运行、会议召开、理论学习、建言献策等方面,梳理制定了规章制度28项,进一步完善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出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统筹服务大统战、推进职教事业发展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一是修改完善《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办公会工作规则》和《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修改完善《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理论学习制度》《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干部职工会学习制度》,分解学习任务,学习文件压缩至15个以内,开展4次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30余篇次。
2.不断提升业务学习时效和成效。一是召开5次干部职工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利用“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制定《红河州中华职教社业务学习计划》,确保开展业务学习有章可行。
3.扩大服务中心工作的宣传。一是制定《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温暖工程”宣传制度》,把“温暖工程”作为品牌宣传。二是积极向总社、省社《社讯》及公众号宣传“温暖工程”工作投稿15篇。
4.积极发挥建言献策职责作用。制定《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专题调研计划》,深入基层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形成两篇调研报告。
5.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与州教体局、民办幼儿园等相关部门协商,联合州妇联等多家单位研究制定培训保育员、育婴员计划培训2期100人次,7月10日至26日举办了第1期,第二期(7月31日至8月16日)正在有序进行。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管理。一是制定《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本级社员活动制度》,加强对工作委员会、直属社员活动小组的领导和指导。4月3日到州财校工作委员会和州农校工作委员会开展业务调研指导工作。二是制定《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社员档案管理制度》,并于5月开展全州社员人数情况的摸排,摸清社员底数为4599人,团体社员208个。三是通过《红河社讯》宣传社章、社史、社荣等,增强社员在社的归属感、荣誉感。
7.建立健全“温暖工程”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开展“温暖工程”助学帮扶,3月15日召开2023年两校培训计划工作会,4月3日到职教园区协商温暖工程助学工作,5月16日与4所职业院校签订了《“温暖工程班”联合办学协议书》,拓展了生源渠道,扩宽了助学受惠受益覆盖面。二是做好培训“后半篇文章”,建立跟踪问效长效机制。
8.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一是组织学习《中共红河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调整州中华职教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意识形态具体责任人。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签订了《红河州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部门)》,召开1次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并报州委统战部。二是制定《红河州中华职教社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确保“四种责任清单”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10.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一是3月1日召开干部职工会传达王宁书记对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批示,3月21日召开干部职工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二是以问题为导向,2022年11月11日撤下办公区域陈旧宣传内容更新6块宣传栏。三是管控好意识形态阵地,2022年12月7日州委第四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后,清理了办公室书柜内有“问题”刊物并进行销毁处理。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财务和资产管理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一是召开3次干部职工会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筑牢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基础。二是成立州中华职教社建言献策领导小组,制定了《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建言献策工作实施办法》《建言献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议事规则》,促进建言献策工作落在实处。
2.主动践行“一线工作法”。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2次,形成调研报告2篇。二是压实责任,积极作为。开展“温暖工程”助学班,建立村委会、县(市)社、州社三级审核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身份、条件、资格的审核把关。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组织学习《红河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向财政、人社等部门进行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对委托培训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结合办班类别和联合办学实际,准确核定培训人均成本,制定经费预算方案,对拨付经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4.规范财务审批收支程序。修改完善《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审核、审批制度。
5.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审议通过《红河州中华职业教育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
6.厘清“两校”产权关系。州中华职教社作为红河州温暖农民工职业培训学校和红河州惠民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两校”)的出资人,“两校”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督促“两校”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要向州中华职教社报备。
7.切实加强对“两校”的资产管理。一是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