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扛牢政治责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履行应急管理核心职能
3.关于“领导班子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4.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1.关于“主体责任未全面压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规矩意识不强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关于“党委班子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4.关于“落实作风建设有差距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
(二)强化责任担当
(三)强化建章立制
中共玉溪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全盘认领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
(二)扛牢政治责任,科学统筹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大项24个具体问题,制定了74项具体整改措施,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坚持全程跟踪问效,实行“清单化+销号式”动态管理,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转变。坚持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财务管理等20项制度,以整改促提升,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干部职工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应急管理职能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印发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意见》。二是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69条、市76条举措,班子成员进行研讨发言。三是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大力推广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加强执法统计。
2.关于“履行应急管理核心职能,构建‘大应急’格局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玉溪市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前方指挥部现场指挥协调保障办法(试行)》,充实前方指挥部物资装备,建立卫星电话指挥调度平台并定期调度;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处置政企合作,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提升救援实战能力;及时增补物资,全市储备和代储救灾物资达到满足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保障要求。二是修订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对市应急管理局举办的实战演练进行复盘;编制发放地震应急工作手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通报,及时补充防灭火装备物资,提升各级各部门协同处置能力。三是将事故控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每月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年度进行巡查考评,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3.关于“领导班子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市减灾委及其办公室以及“三个指挥部”工作规则,优化“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等机制,落实落细各成员单位各环节职责;建立全市信息报送及值班工作月通报制度,增加值守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有效杜绝信息迟报漏报情况。二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小三定”,重新制定市防汛抗旱调度中心职责清单,厘清职责边界。三是实行“清单+闭环”全过程督查机制,开展重难点工作调研,推进重要事项落地见效。
4.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请市政府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综合监管,运用提醒、约谈、通报、考核等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摸清风险底数,清除重大隐患。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