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落实情况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政治理论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履行乡村振兴牵头抓总、协调各方面职能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4.关于“审计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项目经费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4.关于“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5.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关于“制度建设和落实差距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教育标准不够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三、下步打算
中共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7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抓实整改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改”相结合,修订完善学习制度、选人用人、财务制度等38项制度、建立完善制度27项。目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政治理论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学习第一议题。通过理论学习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搭建“乡村振兴大讲堂”平台,采取领导干部带头上台讲政策、谈体会,增强干部职工对乡村振兴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大讲堂13期。对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悟。三是谋划在前,规划引领。印发《玉溪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玉溪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等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开展有目标、有方向。
2.关于“履行乡村振兴牵头抓总、协调各方面职能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成员以学习促思想提升,以学促做,以做促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本职岗位,担当作为,为民办好实事。二是强化统筹,先后召开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各4次,对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财政衔接资金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分析调度,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推进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开展“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优化考核指标4个方面17项,坚持从严从实,较真碰硬,直面问题,强化结果运用。四是印发《玉溪市规范完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资产后续管理。五是强化项目库建设,有效推动项目规范化管理。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中央及省级下达资金4.18亿元,支出3.8亿元,资金支出率93.46%,在全省排名前列。六是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脱贫家庭辍学学生“动态清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现“动态清零”,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七是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79亿元发展产业,实施产业项目252个,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82亿元,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八是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两手抓,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4.06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8078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4280人。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抓实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任务,确保帮扶政策、责任、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持续强化线上、线下双向协同监测机制,“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收到群众申请3261件,办结率达100%。认真组织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和集中排查,优化识别认定程序,一户一策开展帮扶,全市共有监测对象3377户10936人,消除风险2491户8204人,未消除风险的均落实了帮扶措施。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9787元,同比增10.26%,绝对值全省第一。加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5万元以下、3年周期,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信贷政策。
4.关于“审计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治理,并做好销号工作。2022年省审计厅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债务审计反馈的华宁县、易门县、元江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应付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