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落实情况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
2.关于“法律监督质效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党组抓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4.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5.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制度执行不严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未压紧压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作风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持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中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4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抓实整改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2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7个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49项,其中新建制度16项,修改完善33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重点不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差距较大”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对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玉溪市检察机关2023年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班;完成《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是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三是认真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切实扭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局面。四是加大案件审查听证力度,促进听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五是常态化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院领导包案率达到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16万元。
2.关于“法律监督质效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夯实监督工作基础。二是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依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三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关于“党组抓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组对业务工作的领导,修订完善《2023年度对各县(市、区)检察业务工作评价办法》。二是坚持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检察业务工作,召开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分析研判检察业务工作暨业务数据会商会议,析短板,补弱项、提质效。三是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市检察院承办、指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编报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印发工作指引,推进工作落实。四是压实领导班子成员推动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定《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基层院建设工作联系办法》,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督促落实。
4.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检察新闻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审核审批机制。三是加强党组对机要密码和保密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实现工作流程化、规程化管理。
5.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配合调整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3人次,配合调整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7人次。二是培养业务骨干人才,制定《玉溪市检察机关建立优秀公诉人才库的工作方案》《玉溪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人才评选工作方案》,评选全市检察机关42名同志为优秀公诉人才、37名同志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三是开展干部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后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