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深刻领悟
(二)加强领导
(三)正视问题
(四)以改促建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财政治理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
3.关于“作风效能建设抓而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三、下步打算
(一)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三)发挥好职能作用彰显财政担当
中共玉溪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4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深刻领悟,统一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5月1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研究部署,6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成立市财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16次对巡察整改情况提出要求、10余次牵头分类研究整改落实工作、5次赴县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6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议,全面压实班子成员及科室整改责任。
(三)正视问题,细化措施。按照“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改促建”的原则,对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归类,逐项“对号入座”。强化整改跟踪问效,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制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四)以改促建,成效转化。坚持一手抓“当下改”,一手抓“长久立”,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开展系统治理,修订或新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持续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整改成果融合转化。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成立市对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专班,负责测算研究体制调整工作;草拟财政对工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初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市级对产业发展的投入。二是加快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完成所有乡镇财政所提升改造,督促县级财政加快与乡镇年终结算工作,并及时兑现奖补资金。三是加强对预算单位和政采系统日常审查监督力度,提升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
2.关于“财政治理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3年7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市“三保”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市财政局领导按联系县(市、区)分工定期到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守牢“三保”底线。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8.34%,完成年初进度54.98%,超序时进度近5个百分点;加强与税务、土储和各非税执收部门对接,动态分析测算全年收支,合理调整预算。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监督管理。通过调研形成《玉溪市市级预算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重点项目评价为“中”的,调减项目预算。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坚决扛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按要求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抓好思想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8次。
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执行力度,与征收、执收单位建立事前信息互通机制,动态掌握非税收入收缴进度。二是组织各债权单位进一步摸清欠款单位底数,按照企业改制、破产、经营困难等区分成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制定催收措施,并定期下达催收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