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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安市委燕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VIP免费

提纲:

一、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

2.研究制定方案

3.注重成果转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

2.推动老城区旧貌换新颜举措不够扎实

3.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

2.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

3.财务管理不到位

4.农村三资管理有疏漏

5.工程项目领域存在违规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2.议事决策不规范

3.抓常抓细党建工作有差距

4.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

6.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7.干部选用管理不严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彻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中共永安市委燕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1213日至2022119日,市委巡察四组对燕北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5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为切实抓好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燕北街道党工委在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燕北工委〔202220号)。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于511日当天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传达市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要求,通报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2.研究制定方案,细化整改责任落实。燕北街道党工委分别于516日和524日两次组织召开党工委(扩大)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党工委主动担责、主要领导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工的原则,将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8项问题细化分解为54个问题清单,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提升工作质效的实际行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7次,层层分解细化工作责任,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督促尚未整改的加快整改进度。

3.注重成果转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54个问题清单中,目前已经有52个问题完成了整改,另外2个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整改。通过整改,燕北街道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从街道到村(居),组织制度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规范财务制度,财务审核把关的监督职能得到增强,往来账目能及时清理,各类费用报销依规依纪。当前,巡察成果正逐步转化为推动街道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有差距。

1)融入大局抓发展有欠缺。抓项目经济路径较为局限、举措不够有力,未能充分利用比邻尼葛开发区的优势,提升原有北部工业新城及飞桥化工工业集中区工业基础,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主动靠前服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与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已为辖区工业园区洪锦工贸等企业预留管道空间,满足辖区企业可能的供气需求;二是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辖区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送理论、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为企业纾难解困。截至目前,燕北街道已完成辖区重点企业联系走访工作,收集企业招工、出行、能源等方面问题4个,落实解决问题4个。

2)主动担当作为劲头不足。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偏向于被动接受,推动重点项目征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办法不多。如,2017年启动的龟山公园东南地块棚改项目至今仍有5户住宅、11间店面和3家企业未完成搬迁,超出计划完成时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 “周汇报、月总结”工作机制,做到每周一协调,每月一推进,及时分析研判、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各挂包单位作用,逐户分析原因,实施“一户一策”,做到对内做好沟通、对外强化协调,精准施策。二是加强工作力量。成立棚改攻坚工作专班,对未完成征迁任务的棚改户进行分解,实行 “一户一挂包领导”,做到责任到人,形成攻坚合力。针对该项目疑难杂症多的情况,专门聘请熟悉征迁工作的律师作为该项目的法律顾问,为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层面的问题提供服务,同时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政策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推动搬迁工作。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燕北街道“五大会战”安排表》年度目标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搬迁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加大搬迁项目工作在绩效考评方案中的占比,把重点、难点搬迁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依据,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也将严肃跟踪问效,营造全街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已推动完成1户住宅、2间店面的征迁工作。

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缺失。对辖区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监督不够到位。如,20198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辖区内耀福工贸有限公司除油及鳞化工艺未办理相关手续,被督察组督办整改(闽中督信转[2019]274号-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督促耀福工贸有限公司及时办理除油及鳞化工艺相关手续,完成整改及销号。今年以来,街道充分发挥街居环保网格员作用,实行动态管理,严控新的问题发生。同时对已办结的信访件做好日常监管,采取回头看、突击检查等方式,严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

4)疫情防控工作有疏漏。对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摸排不细致,存在漏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漏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已于20227月完成疫情防控四级网络构建,畅通了信息渠道,实现了摸排全覆盖。三是充分发挥网格群作用,加强对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政策宣传,提升群众思想认识。

2. 推动老城区旧貌换新颜举措不够扎实。

1)老旧小区建管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探索老旧小区联动改造与社区单元“微治理”相结合的思路不宽,如,江滨花园业委会因换届不及时,小区居民向三明市委主要领导信访反映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党建引领已于20197月完成江滨花园小区业委会换届工作,通过3年来的工作,实现居民自我管理,形成了较为成熟且可推广复制的城市基层党建经验,在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业委会发挥了很好的协调作用,群众认可度较高。二是在四个社区积极推行“居民夜谈会”制度,通过夜谈会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小区治理,截至目前已召开19场次,收集居民意见建议40余条。

2)老旧小区改造进展缓慢。如,20211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仅4个完成竣工验收,9个项目尚未竣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32日组织召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作推进会,要求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截至目前,20211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

3.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

1)农村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如,“飞桥莴苣”于2002年首个通过三明“无公害农产品”标识认证,并先后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农产品地理保护标志,但至今未形成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种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了“耶啥农场”,引导农户进行专业化种植;二是利用燕北街道直播电商基地的电商平台进行网络直播销售,拓宽市场。

2)落实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存在偏差。如坂尾村先后在村部附近开工朦胧诗文化长廊、休闲娱乐广场等4个项目,后期因缺乏资金,村财无力负担,导致项目停滞,至今仅完成休闲娱乐广场一个工程,其余项目呈烂尾状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朦胧诗文化长文廊、休闲娱乐广场、新村路边水沟和挡墙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已全部竣工并验收,老宅修缮工程已完工并完成初步验收。

4.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思想站位不高。党工委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差距,相关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年初未开展专题部署,平时缺乏深入研究,部分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思想”的想法。如,2018-2020年度部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缺少意识形态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燕北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会,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目前,已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今年已于320日、88日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中,调整充实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改变班子成员“重业务轻思想”的想法。同时,党政办、党建办、纪工委等部门已对所有班子成员2018-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进行重新翻阅检查,对材料撰写中缺少意识形态方面相关内容的领导已要求重新整改完善。

2)制度执行不力。责任分工未细化明确到具体责任领导、科室(单位)和责任人,造成职责不明,无人落实。对中心组、报告会、专题讲座、各类论坛等集中学习审批管理不够到位,未全面执行“双审制”逐级审核把关流程,留档台账审批信息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燕北街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安排表》,要求各班子成员全面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二是建立健全审核审批制度,制定下发《燕北街道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燕北街道学习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留档流程。三是强化台账管理,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党工委中心组、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各类集中学习原始审批单等相关台账的档案管理,规范学习记录,完善各类审批单据信息内容,切实做到有档可查、有据可循。

3)载体管理不严。对户内外公共宣传载体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考虑不够周全细致,对外发设计制作后期的验收把关不严,导致出现纰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问题整改,组织专人对辖区户内外宣传载体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宣传标语设置不合理、未及时更新、破损脱落、顺序错误、错字漏字等问题已第一时间安排广告公司重新设计相关内容,并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推动宣传方式方法更加合理有效,内容规范。目前,已对辖区32处户内外载体进行排查,更换相关宣传标语21处。二是强化审核验收,制作《燕北街道户内外宣传载体审批验收单》,针对宣传海报等公共宣传载体,在制作前增加一道设计审批流程,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制作方案,分管科室领导和宣传委员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同时,进一步规范验收流程,完善验收单据和台账,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设计、制作、安装、验收和维护等整个流程全面监管,以利于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整改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

1)存在后补材料现象。如,十九届六中全会是2021118-11日召开,而“两新”支部支委会记录111日就组织党员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成全街21个党支部“三会一课”自查自纠,并于2022624日召开基层党务专题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同时对两新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对会议记录进行规范整改。

2)工作敷衍不认真。出现资源环境保护重点整治材料中有三份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立即整改。今后,我街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端正工作态度,严把严审文件关,从源头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3)档案材料不完整。如出现归档文件正文第一页缺失就装订归档;2018年以来每季度召开支部联席会议未安排专人记录,所有联席会议记录缺失。又如,2019年党政办公室人员调整,未及时对会议记录有关工作及原始记录进行交接,导致20189月至20198月党工委会议及行政班子会议记录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二是针对党政办人员调整,已制定工作交接清单,妥善保管好交接工作资料,及时整理存档,严格按照要素齐全、装订规范等档案装订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归档,整理有序存入档案室,确保原始会议记录保存完好。三是严格落实季度支部联席会议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拍照留存相关会议材料。今年来,已组织召开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并拍照留底,做好会议记录、签到及有关材料存档。

2.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

1)招商引资接待不规范。未按照《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要求的公函形式作为接待凭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街道已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接待,接待审批材料齐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切实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程序规范、合规。二是加强对街道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要求财务人员今后要严把财务审批关,严格审核好每一笔原始凭证。

2)超标准支付体检费。如,红山社区20214月支付社区工作人员7人体检费超出人均400元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红山社区体检费于20214月支付,永人社〔202148号文件规定人均400元的标准是于202158日出台,体检费是于文件出台前支付。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支付体检费用,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老年大学授课费支出占比过大。各社区基层老年学校的补助经费基本用于支付教师课酬,对办学设施、教学设备等经费未能保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于627日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社区老年学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燕北街道社区基层老年学校2022年上半年专题讲座授课课酬发放情况填报表》,完成4个社区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不合规范的地方进行整改;二是在街道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指导下制定并落实老年学校教学计划,对补贴资金及课酬领取制度进行完善。同时对各社区及时进行了督促提醒,要求各社区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措施严肃认真的整改。今后,我们将常态化的加强监督指导,推动社区老年学校工作健康发展。

3. 财务管理不到位。

1)财务工作不细致。如,会计做账时对水利工作站账户记账凭证错误未及时发现并更换凭证。又如,后溪洋社区20218月支付集团宽带费与所附发票金额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及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已对水利工作站账户记账凭证进行更换,后溪洋社区20218月支付集团宽带费所附发票已更换。

2)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如,存在部分债权债务主体已不存在,但账户仍在挂账。又如,坂尾村和飞桥村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对债权债务主体确已不存在的和属于内部拨付的情况进行了账务处理,对于不明确的继续核对中。坂尾村已按程序要求清理挂账,飞桥村因时间跨度长等因素,目前仍在逐笔分析债权。

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凭证附件不规范。如,红山社区202110月支付退休职工重阳节慰问金未付明细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红山社区202110月支付退休职工重阳节慰问金明细表已补全入账。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如,公路养护站20203月购买会议桌、电脑、打印机等未计入固定资产。又如,办事处1990年购买的电话、1997年购买的电脑、1998年购买的中文传呼机等依然计固定资产,诸如此类年代久、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未及时作报废处理,导致固定资产总价值虚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19902015年期间折旧计提完毕且已报废灭失的固定资产进行申请报废处理,共计170项。该申请已于7月提交班子会研究通过,并报财政局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同时街道财政所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账务处理。对未计入固定资产的事项也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按要求补录固定资产。

5)存在涉税问题。存在支付垃圾返还款以收款收据入账,支付维修费、劳务工资未开具税务发票等现象。如,黄山社区20212月支付宏宇物业垃圾处理费以物业公司自制收据入账,且未加盖物业公章。又如,飞桥村20201月以工资表形式支付水电安装工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黄山社区垃圾返还款系自来水公司返给各物业公司垃圾处理费,通过社区账户代收代付,不是居委会支出项目,因此以收款收据入账,收据上有加盖物业公司的公章;飞桥村水电安装工资税务发票已补开发票并入账。

6)存在大笔现金支付现象。如,江滨社区20182月现金支付江滨花园等10个业委会2017年上半年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江滨社区因该笔现金支付时间久远,资金难以追回,针对这一情况,已对江滨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坚决杜绝现金支付情形发生。

7)社区资产管理不规范。如,江滨社区房屋出租,无留存租赁合同,无动态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江滨社区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建立动态资产管理台账。同时督促其他9个村(居)建立健全资源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4. 农村三资管理有疏漏。

1)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如,益口村、西坑村报销凭证审核表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栏未按要求签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各村(居)报账人员学习《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2212号)内容,严格落实审批制度。二是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益口村、西坑村审核表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栏已完善签字并盖章。

2)村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兴平村未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代垫电费长达22个月,未及时有效进行催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兴平村已追回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代垫电费,已于202112月登记入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使用,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个别村“三资”监管存在风险隐患。西营村下辖三个村民小组,长期以来各小组均有聘请财务人员,将前期土地征用款扣除村级提留部分的款项作为小组组财,自行管理。经巡察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未能对各小组集体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对小组长履职情况监管缺位,各小组财务情况公开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要求三个小组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并报村务监督委员会备案,因各小组于年未才做一次账,自2022年起于每年年底将财务报表上报村务监督委员会。

5. 工程项目领域存在违规现象。

1)存在虚假招标现象。如,坂尾村乡村振兴环境整治老宅修缮工程,在未出具施工图及预算书的情况下,仅凭效果图确定以包干单价进行招标,以建筑面积确定合同价格。虽采用邀请5家施工单位进行投标,但实际施工人于招标前期已介入,效果图及预算单价均由其提供,招标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对坂尾村村主干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招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街道纪工委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核查了解,未发现村干部从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三是进一步完善街道项目招投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严肃工程项目招标审批制度,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如,后溪河河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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