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
(一)精心部署推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坚持标本兼治
二、严格对照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1.针对“对规下、限下企业是否具备纳入‘四上’统计管理缺乏有效措施
2.针对“对规下、限下企业的抽样调查比例小
(三)制度建设滞后
1.针对“没有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的问题
2.针对“涉密文件存放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四)基层机构建设不重视
1.针对“对基层统计人员机构建设重视力度不足
2.针对“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
3.针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
2.针对“库存现金偏高”的问题
(六)党建工作有弱项
1.针对“长效整改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3.针对“未按规定开展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的问题
(七)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2.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方面”的问题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4.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
5.针对“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方面”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力度不减
(二)责任不松
(三)干劲不弱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8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汕头市潮南区统计局党组(以下简称“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一)精心部署推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后,9月22日,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巡察区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全局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忠诚的高度对待巡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完成整改。9月22日、9月28日、10月13日、10月31日、11月17日和12月14日,共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事项,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从严从实,积极主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局党组切实承担起责任,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方法,9月28日,经征求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同意和局党组集体研究,制定印发了《潮南区统计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区委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研究,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要求局内各责任部门主动认领,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按期完成。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注重巡察工作的总结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相关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逐一进行规范完善。同时把抓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以整改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整改,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二、严格对照,从严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政治意识有所弱化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坚持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推动潮南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真正把学习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明确学习内容,坚持常态学习,自2023年9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共召开各类会议21次,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局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讨。党组每月选取专题进行学习,10月13日、11月10日和12月21日,党组分别选取两个专题进行学习研讨;12月12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查摆在“学思用”贯通上存在的问题,根据个人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并在统计日常工作中把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局党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培训,7月20日,召开局意识形态培训会议;通过每月实行“学习强国”学习积分通报制度,每月月初由分管政工领导对每月日均积分不足30分且排名末2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加强学习积极性。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7月7日,经党组研究,重新修订印发《潮南区统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力度,10月13日,由分管政工领导对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规范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7月14日,制定印发《区统计局关于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平台“三审三校”制度》,印发后我局累计共发布17则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区统计局关于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平台“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三是通过健全机制明确了党组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10月13日,经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印发《潮南区统计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了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统计管理措施缺乏
1.针对“对规下、限下企业是否具备纳入‘四上’统计管理缺乏有效措施,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对接沟通,拟定了企业培育对象174家,加大培育力度,力促上规上限。二是由于不同行业的企业入库标准不一,达标企业的申报资料须经严格审核、行业界定。经认真审核,共有81企业达标,其中规上工业企业59家、批零企业11家、住宿餐饮企业11家,已及时将达标企业申报资料上传上级统计部门审核。
2.针对“对规下、限下企业的抽样调查比例小,不能达到以样本经济推算总量经济的目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经济普查,加强企业清查,针对涉及当前我区规下、限下样本村,通过地毯式清查,切实摸清样本村规下及限下企业的底数和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抽样调查制度,努力做到样本村中的规下企业及时新增纳统,无实际经营的限下企业及时替换,提升规下、限下样本框质量。经过此次清查反馈,按照规下企业抽样调查制度,2023年3季度、4季度共新增入库13家企业,现在共有97家,占全市样本框比例21.27%;对已经关闭、停业、注销的样本单位,对样本进行了替换更新,遵循“同类替换”的原则,目前已经完成国家抽样调查27家限下批零企业、9家限下住宿餐饮企业的样本更换,36家企业都能正常地报送数据。二是切实优化统计工作方法,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当前规下、限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制定了《潮南区统计局规下、限下企业抽样调查整改方案》,并形成了《潮南区统计局规下、限下企业抽样调查情况报告》。
(三)制度建设滞后,保密意识有所松懈
1.针对“没有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27日,制定印发《潮南区统计局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发布内容、发布要求、发布渠道,进一步规范我区统计信息发布工作,更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自10月以来,已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统计月报发布工作。
2.针对“涉密文件存放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独立设置安装铁门的保密室,按要求做到“保密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十不’”上墙,更换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铁制文件柜保存涉密文件,严格区分干部人事档案,钥匙由单位经管国家秘密人员保管,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基层机构建设不重视,执法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对基层统计人员机构建设重视力度不足,未能督促基层配齐配强统计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26日,向各镇(街道)发布《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统计人员的函》,督促统计力量薄弱的镇(街道)抓紧落实配备3-5名统计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履行综合统计职能。10月9日,完成有关统计人员名单收集工作,目前我区各镇(街道)基层统计人员配备均已达到相关文件要求,已有峡山街道、陇田镇通过省统计局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首批验收,两英镇、成田镇、井都镇和仙城镇已通过市统计局验收。接下来将继续做好第三批5个镇(街道)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和验收工作。
2.针对“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选派1名同志于2月份参加2023年度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和考试,成绩未能达标。现全局符合申领统计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有5人,局鼓励发动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学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的相关内容,积极参加每年统计执法证申领考试。
3.针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36家,均严格按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统计法》的要求进行,由2名国家统计执法证的同志到场开展检查,确保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至少有2名持证人员参与,规范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现金管理存风险
1.针对“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及时整理完善会计凭证资料,已完成2022年度的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并填写完整凭证封面基础信息。目前正在进行2023年度会计年终决算中,会计凭证待财政批复年终决算结果后,及时装订。
2.针对“库存现金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制定印发的《潮南区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从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每月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
(六)党建工作有弱项,党务工作要求不严
1.针对“长效整改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今后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自2023年9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在三个月集中整改期限内党支部累计召开支部委员会4次、支部党员大会5次、上党课4次。二是10月18 日,由局党支部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工作,按程序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贯彻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确保程序严谨规范。三是注重党员民主评议实效,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展民主评议的思想基础,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力争形成学习先进、教育落后、共同进步的干事氛围。四是自9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9次涉及讨论决定事项的党组会议,均由党组成员逐个发表意见,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2.针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下半年局党建工作,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建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二是10月17日,单位主要领导对有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提醒要进一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高质量。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局内党支部会议和支委会会议记录工作,自2023年9月20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党支部会议和支委会会议记录均由林同志负责记录。
3.针对“未按规定开展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时任组织委员马同志已于2020年7月已调离本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