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明确目标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
(四)注重标本兼治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还存在学习不够主动、落实不够到位情况
1.学习态度不够端正
2.党的政治建设存在缺位
3.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
4.制度执行和落实上存在“盲区”
5.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存在不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存在责任未能全面压实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9.对村级三资管理存在漏洞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11.部分工作存在不严不实情况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意识不够强
12.镇党委工作职责履行有缺项
13.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4.制度履行不够到位
15.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
(四)落实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全面不够到位
16.巡察整改就事论事
17.农村发展党员排查整顿整改不够全面
18.审计整改不彻底
(五)“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9.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尚有不足
三、落实常态
(一)落实“两个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
(三)加强建章立制
中共绩溪县长安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8月27日至11月11日期间,对长安镇党委及下辖10个村党组织开展了(延伸、专项)巡察。1月6日,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指出党委存在五个方面53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50个,正在推进3个。反馈指出下辖10个村党组织存在227个问题,2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镇头村1个问题、坦头村1个问题正在推进。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等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从政治上、思想上深化党性教育,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成推动长安高质量发展。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胡斌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下设综合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建立联村指导机制,由各村联系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村整改工作。镇党委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召开7次推进会对全镇和各村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推进,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和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本轮巡察情况的要求,镇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落实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长安镇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长发〔2023〕30号),对镇党委五个方面53个突出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各责任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各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了整改清单,针对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委及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在每周的联村领导工作会议上都要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布置本周工作时,都是将整改工作放在第一条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每个村进行指导,对照问题清单逐个梳理,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镇党委于2月20日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8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还存在学习不够主动、落实不够到位情况
1.学习态度不够端正。
(1)针对“学习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组织镇、村两级相关人员(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相关会议记录和办公办文工作要求。二是坚持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重点,每次学习确定了领学人,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更新学习内容。三是进行学习交流发言。镇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开展了学习心得交流发言,共10人次,机关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4篇。四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镇村干部会、机关干部会进行带学。今年以来共组织学习14次。
(2)针对“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3次。二是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理论知识水平,定期整理新政策新理论,编印了应知应会手册,进行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知识测试。
2.党的政治建设存在缺位。
(1)针对“大部分村未制定年度党建、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未组织传达学习县、镇两级党代会、人代会精神。”问题。一是分层级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利用镇村干部会、两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组织镇、村两级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了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镇八届三次党代会、镇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等会议精神,进一步掌握了解县、镇2023年工作重点。二是高站位谋划制定了2023年工作计划。各党建指导员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指导各村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2)针对“村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走过场”问题。一是组织各村进一步完善党史学习教育材料。二是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工作。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镇村干部会等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7次。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百姓宣讲团等线下基层文化阵地作用,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多渠道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下宣讲,累计6次;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43人次。三是加强督查指导。由党建办牵头,组织人员对各党组织集中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开展督查1次,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立行立改。
3.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已在各类会议上领学意识形态相关文件2次、开展集中研讨1次;已开展机关支部党员重温入党誓词1次、新入职青年干部祭扫烈士墓1次。在2022年的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发言提纲中。二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重点内容,对个人自学情况的进行了督查,确保系统学、深入学。制定远程电教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进模范人物宣传片12次。已完成各类理论学习宣讲25次。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对现有的29个微信工作群进行清理,对于僵尸群、重复群进行删除,解散疫情防控摸排、卡点值守等3个微信群。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截至3月31日,对已发布的新闻稿件、政务公开信息和新媒体转发信息“三审制”情况进行自查和核查,将“三审制”未落实到位的稿件进行汇总,交由相关领域分管领导和终审分管进行再次审核,并签字确认。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人员培训3次,对全镇十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运行情况督察1次。
(3)针对“对统一战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镇村干部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今年以来累计学习3次。二是截止到3月底,已完成长安镇商会换届前期准备各项工作,完成商会会员代表的推荐和初步审定工作,完成长安商会领导班子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工作,4月7日完成了长安镇商会换届工作。5月26日完成注册登记。目前正在摸底商会会员中党员会员情况,力争在7月底成立长安镇商会党支部。
4.制度执行和落实上存在“盲区”。
(1)针对“在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包保措施落实上在存漏洞”问题。对全镇的网格员进行梳理,督导各村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对网格员进行培训,摸排镇域内65周岁以上老人,按红黄绿三色进行管理,更新包保人员。后期将按现行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2)针对“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问题。一是扎实开展“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在县级交办7件积案的基础上自排3件积案,成立镇“积案化解攻坚年”第一批重点信访事项报案化解专班,并针对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落实“四必”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重点信访人管理和工作调度。二是镇村持续与当事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三是针对上访人合理的诉求,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综合治理等手段,统筹解决当事人在生存、生活面临的困难,目前已化解积案2件。
(3)针对“在田长制、河长制、林长制落实上存在打折扣现象”问题。一是已落实专人负责“田长制”工作,配齐“田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5人,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河长巡河责任。举办镇村两级河长培训会2次,开展专项培训工作。制定了2023年“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定期对全镇范围内县级河流进行巡查,今年以来开展巡查 214次,并反馈巡查发现5处问题,拟定清单责令管理问题河道区域行政村限期整改。3月份,到长安学校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进校园”志愿活动。三是加强“林长制”巡查力度。对上一年度未正常履职生态信息(护林)员进行更换与警告,已更换1名生态护林员,对1名生态信息员进行书面警告。开展生态信息(护林)员工作培训会3次,对“林掌”APP运用开展培训工作。完成2户禁养区拆除后复养设施的拆除整改工作。利用当前春耕生产期间,持续开展农业污染源防治整改和化肥农药减量的宣传工作。
5.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
(1)针对“集体经济发展滞后”问题。一是对下五都村菊花种植一、二期项目部分本金未收回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情况为:2018年下五都村流转40亩土地,种植菊花、辣椒等;土地租期为1年。2018年收益为16万元,辣椒当年因病没有收成,亏损4万元。二是用活闲置资金。下五都村已将本金16万元全部投入在村香椿基地项目和村农家乐项目(投资约38万元左右,于2021年与徽和天下签订10年协议,一年租金3万元整),除相关费用开支,已全部形成固定资产。目前两个产业发展项目经营状况良好。大源村已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两委会,商议将闲置的50万元项目资金投放于种植香菇,用于前期土地流转,大棚建设及冷库建设,并于1月9日预支30万支付香菇项目建设费用。目前,该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中。梧川村入股徽和天下资金退回后,于2022年用于菊花种植部分成本采购8万元,剩余37万元经召开两委会商议讨论,计划用于2023年菊花亩数扩大种植与草莓园扩建项目。三是充分利用镇农业开发公司的产业发展优势,整合各村资金抱团发展,培育集体经济新增长点。目前已争取财政衔接资金抱团发展产业项目2个,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27万元。四是督促各村及时完成入账手续,对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情况实现应统尽统,应纳尽纳。截至2022年底,我镇6个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平均收益为22万元。同比增长144%。
(2)针对“推进绿色发展步子不快”问题。一是已对接县城投公司,现场查看河道砂石资源情况,预计今年5月下旬开展长安镇徽水河上游段、芦溪河庄团段清淤工程及长安镇徽水河下游段清淤工程,清理河道泥沙,合理利用砂石资源。二是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作用。3月15日召开生态护林员信 息员培训会,在会上明确护林员职责和秸秆禁烧巡查范围,对户上加强宣传和劝导。三是加强网格管理,全面落实“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工作机制。安排人员利用巡逻车加密巡查次数,对发现秸秆禁烧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方式,对镇巡查发现火点在微信群里进行通报,同时对发现火点数扣除各村秸秆禁烧补助。
(3)针对“为民服务实效不强”问题。一是已编制下五都村古塘组、大源村上源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并争取财政衔接资金组织实施。二是积极配合县农水局、县交投公司推进实施长浩水厂改扩建工程,3月下旬已动工。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存在不足。
(1)针对“乡村振兴产业引领不强”问题。一是立足我镇优势资源,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已谋划产业项目11个,合计2638.365万元,目前已争取相关资金889.34万元,组织实施3个。二是加强菊花种植家庭农场合作社技术培训。3月23日,邀请县农水局技术人员到高杨村举办“岭北片贡菊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培训班”、“粮食菊花种植培训班”,参训人员达94人次。三是持续用好镇平台公司和注册品牌,做好全镇农产品规划、营销和培育工作。
(2)针对“生态宜居欠账较多”问题。一是在高杨等中心村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整治效果,对村庄、河道垃圾进行针对性清理,集中整治村庄中乱堆放问题。二是积极与金沙田公司长安镇片负责人联系,具体了解下五都村村民组保洁员情况,调整增加保洁员3个,已覆盖到所有自然村。三是1-3月份组织发动镇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志愿者,帮助卫生较差的部分脱贫户、低保户开展“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行动,累计覆盖54户。
(3)针对“乡风文明需持续发力”问题。今年以来,依托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已经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评选村级好人,累计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200余次;评选村级好人10余人。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开展活人墓摸排,优化公墓选址,筹划镇级公墓建设。
(4)针对“治理有效引领不足”问题。一是全镇10个村重新完善修订了“一约四会”规章制度,并上墙公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完成镇头村、庄团村新风堂选址工作,下五都村新川组新风堂杂物已经完成清理。完善更新新风堂的规章制度并上墙。二是健全了镇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督查巡查,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巡查17次,并完善执法记录。三是开展了2 次村组干部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工作。浩寨村已按合同约定收取水库出租资金2万元。接下来,浩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水库再出租事宜按照程序要求到上级部门进行公开交易,再签订出租协议书。
(5)针对“农民致富压力较大”问题。一是加强对菊花等种植技术指导。组织全镇菊花、油茶等种植户和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培训。3月23日,邀请县农水局技术人员到我镇举办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达 47人次。县农水局农技特派员深入各村开展送技术活动。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转型。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培育新增新型经营主体 5个。今年申报1家市级农林龙头企业,提供产业就业岗位 51个,帮助农民增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存在责任未能全面压实,制度不够完善情况。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针对“党委会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研究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月13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3月16日召开镇村干部会对全镇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二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结合民主生活会,今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进一步掌握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力度。三是开展基层小微权利“监督一点通”平台功能介绍、平台操作等方面的培训2次,并对信息录入、平台注册、引导群众访问和投诉件办理做了具体要求,镇村干部6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镇村干部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工作水平。截止3月31日,全镇小微权利“监督一点通”平台注册人数达11064人,访问量达16万人次。
(2)针对“纪委监督责任履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镇纪委及时在党委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纪委文件精神,督促各村做好传达学习。二是2023年2月15日开办了一期村纪检委员暨监察信息员培训班,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再次培训,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培训会,同时督促村纪检委员平时开展自学,提高履职能力。三是镇纪委加大村级“三资”管理方面的督查力度,在2月27日—28日对2022年第四季度的村级“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及分管领导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做好整改工作。镇纪委以后对“三资”管理工作做到每季度至少督查一次。
(3)针对“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好“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党员”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学习3次。二是三名受党纪处分党员已在2023年2月5日召开的庄团村第二党支部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现身说纪。下一步,镇纪委将进一步抓好受党纪处分党员的现身说纪工作。
8.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针对“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坚决”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每次会议安排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新政策进行领学,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深入村组走访了解政策落实情况。二是拉高工作标杆。围绕县委决战决胜“六个年”建设目标,各班子成员要紧盯长三角“学先进、提标杆”,进一步掀起“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热潮,深入开展“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贯彻落实市委李中书记来绩调研精神,主动融杭接沪,强化争先进位意识,提高工作标准,严实工作作风。
(2)针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文件精神规定”问题。1.关于马道、浩寨、庄团等村列支镇干部到村就餐费用问题:一是开展相关学习培训。3月4日组织召开镇村干部会,对全体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开展了镇“零”招待制度的全面学习。3月20日对村级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关于农民负担方面的政策,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标准执行。二是对村级不合理列支的费用进行追缴,马道、浩寨、庄团等村列支镇干部到村就餐费用已追回。其中,浩寨村就餐费由相关镇干部退回现金(附清单),由冯某某统一现金缴纳到村账户;庄团村就餐费由相关镇干部退回现金(附清单),由周某某统一现金缴纳到村账户;马道村就餐费由相关镇干部退回现金(附清单),由冯某某统一现金缴纳到村账户。并于3月4日分别对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3月31日对马道、浩寨、庄团等村3名村级报账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督促镇“三资”代理中心、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加强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村立行立改。“三资”代理中心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