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强化监督调度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
(一)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2.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还有差距”方面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不够牢固”方面
4.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深入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7.关于“整治作风顽疾不够深入”方面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方面
9.关于“财务监管还不够到位”方面
10.关于“担当尽责、主动作为还有差距”
(三)落实新时代基层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
11.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方面
12.关于“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不够彰显”方面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严实
14.关于“履行整改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五)“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所欠缺
15.关于“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有缺失”方面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三)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中共绩溪县扬溪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8月29日至11月10日对扬溪镇开展了常规(延伸)巡察。2023年1月6日,十六届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42个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37个,正在推进5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扬溪镇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扬溪镇党委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镇党委书记亲自牵头抓总,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报告,要求班子成员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位,把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扬溪镇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党委书记刘飞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各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围绕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个突出问题42项整改任务,逐条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重点难点问题,由党委书记亲自抓整改,一般性问题,由班子成员包保抓整改,逐项整改销号,确保真改实改,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强化监督调度,确保整改实效。
扬溪镇党委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镇党委书记定期在党委会上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镇纪委全面跟踪镇村两级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各联村领导多次到所联系村召开村两委会议,专题部署调度所联系村巡察整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到位。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新时代乡镇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政治建设不够重视”问题。一是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在镇党委会和镇村干部例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2次,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4次,传达学习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6次;二是制定扬溪镇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3月6日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以“学习党的二十大——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题的集中研讨。
(2)针对“贯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已制订《扬溪镇乡村振兴推进示范片区创建方案》《扬溪镇2022-2024建设任务》;3月13日召开扬溪镇“健康食品 绿色廊道”示范片区创建交流会,指导各村就示范片区建设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二是谋划实施了丛山冷链食品及预制菜加工项目,已竣工投产。5个村拟抱团合作实施徽味姜来农业科技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洽谈,准备进行设计、申报。三是制定《2023年度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根据计划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同时结合“三会一课”开展党史专题学习教育3次;四是在3月1日对镇村两级干部开展关于“两个确立”“乡村振兴”等应知应会培训知识测试,提高干部对于“乡村振兴”等内容的知晓率。
2.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还有差距”方面
(3)针对“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定《扬溪镇2023年“招商引资突破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要点。现阶段正与杭州富崴科技有限公司洽谈石英矿深加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已初步完成项目建议书;若兰环保资源加工中心项目已初步确定选址,近期申请立项备案;5月份镇党委书记带队赴合肥、六安招商,与合肥茜卡咖啡食品有限公司洽谈咖啡及食品加工项目,与安徽小微众创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洽谈预制菜项目,与安徽润瑞文旅有限公司洽谈民宿开发项目。二是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前往辖区内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联系指导皖南海峰公司、徽宁建材有限公司新上技改项目,投入新的设备生产线,扩大固投,提升产能;三是税收应收尽收。1-5月份完成税收23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1.3%。1-5月3家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3488.6万元,完成经信部门的调度任务;四是2023年已纳统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5月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2350万元,同比增长112.86%;五是积极盘活利用丛山、高枧山生态资源和闲置古民居资源,与金地集团多次进行对接洽谈“国际青年艺术公社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住户及用地调查摸底,以备企业完成设计方案。
(4)针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平衡”问题。一是持续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发展东村笋竹和预制菜、楼基粉丝和小香薯、大石门木榨菜籽油、丛山火腿和土黑猪油加工等特色产业;二是引进了绩溪县三多农业科技发展公司增加丛山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丛山村谋划了黄精加工厂提升项目,东村谋划了农产品加工厂新增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项目,楼基村谋划了新风堂项目和杉树坑大塘清水鱼养殖项目,大石门村谋划了民宿建设项目和流转闲置住宅项目,塘堘村通过农产品加工厂挂网出租,与塘堘黄沙洗制厂通过资源入股方式合作经营发展,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到各村指导谋划产业项目,发展实体经济,以此杜绝“空转”现象发生;四是严格按照《扬溪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扬溪镇村级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村级收入的真实性审核,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根据《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第三方审计监督,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5)针对“落实林长、河长制有所弱化”问题。一是在2月6日、3月27日镇村干部例会和3月31日镇党委会上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3月6日召开扬溪镇镇村干部会议,学习《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绩办〔2022〕1号)文件;三是镇林长办每月25日对镇村两级林长巡林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巡林的林长及时以短信信息方式进行提醒并通报巡林情况,确保镇村林长按时按质完成日常巡林;四是2023年3月8日镇政府发函至城投公司和自规局,督促复垦复绿,积极协调县自规局,督促县城投公司按协议落实好新川弃渣场复垦复绿工作,目前县城投公司正在编制原高铁25处弃土弃渣厂生态修复项目,争取资金支持。3月14日成立扬溪镇东村芦川弃渣场复垦复绿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每次巡河结束后填写巡河表并上报县农水局,镇内河长制公示牌已全部更换完毕,扬之河段违规建筑已于2023年2月18日拆除;六是镇村两级河长结合巡河违法采砂行为进行巡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杜绝违法采砂行为。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不够牢固”方面
(6)针对“人居环境治理还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在2月6日、3月20日镇村干部例会,3月13日镇党委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二是开展扬尘专项督查检查6次,要求施工单位清理施工便道2条,修复破损路面30余处,高频调度各分部对G233的路面冲洗;三是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到塘堘村社屋河道现场查看,要求二分部按要求进行整改,已于1月8日安排人员对社屋河道进行清理;四是2月27日召开镇村干部人居环境整治部署会,3月28日召开扬溪镇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每周三展开一次集镇区人居环境整治、每周四展开一次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目前已开展镇村人居环境整治4轮次;五是利用横幅、应急广播、一封信等形式强化秸秆禁烧宣传,对全镇4560亩油菜实行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包保网格,把包保责任细化到每个农户和地块。安排镇村干部在油菜收割后下沉到秸秆禁烧第一线。根据县禁烧办累计通报,2023年春季,我镇火点1处,禁烧成效明显提升;六是发放《致全县养猪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20余份,通过宣传让养殖户提高认知,做好无害化养殖环境;七是由镇环保部门牵头,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自规所等部门配合,加强养殖场(户)的排污管理,宣传粪污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引导养殖户增加排污设施;八是结合美丽乡村项目和重点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新建养殖排污设施11个(其中7个已建设完成并验收)。
(7)针对“饮用水困难问题反响大”问题。一是已对可能存在饮水困难的村民组进行了摸排,建立台账;二是实施了东村新川组、扬溪村方村饮水工程和农业生产救灾项目,当前已完成验收,同时在东村中心村、芦山湾组、金川组,大石门姚家组、楼基村楼基组、宅坦组各打深井一座,解决农户缺水问题。
(8)针对“落实殡葬整治工作不力”问题。一是调整了扬溪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民政、自规、林业等部门职责;二是通过入户发放殡葬改革一封信、宣传单以及播放应急广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殡葬改革宣传,配合县民政局、自规局做好殡葬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及测量,完成楼基章树岭、扬溪龙川石公墓改扩建边界确定,并于2月9日召开扬溪镇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座谈会;三是对扬溪镇东村坞“活人墓”进行拆除,减少“活人墓”存量;四是结合宣绩高铁项目建设,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协商,统一安葬在公益性公墓138穴;五是针对舆情反馈的问题,立即入户发放违建活人墓限期整改通知书,舆情反馈的违建活人墓已全部拆除。
4.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9)针对“贯彻粮食安全责任还有缺位”问题。一是3月23日镇党委会和3月27日镇村干部例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意识;二是已及时调整我镇粮食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做好粮食安全有关任务的分解,出台《扬溪镇领导班子成员粮食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责任到人,及时督促任务落实;三是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对东村摸底水稻种植面积进行上门复核,确认种植面积,对多发的种粮补贴完成追缴,同时加强解释宣传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程序进行业务培训;五是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对我镇农作物种植面积加强核查,严格按照上级工作程序进行发放公示和不定期抽查。
(10)针对“耕地宣传保护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利用镇党委会和镇村干部例会进行集中学习:2月1日、2月27日、3月13日、3月20日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学习;2月1日、2月6日、2月27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耕地保护制度进行学习;3月6日学习了《绩溪县田长制办公室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有关措施的通知》;二是强化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召开镇村干部会议,通过宣传标语、一封信、微信等方式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召开全镇耕地保护工作推进会、撂荒地整治推进会,布置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组织召开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回头看”会议,再摸排工作尚未发现新增违建问题。就前期摸排的3类81宗存量土地违法问题,进行再梳理,产业类和公共管理类土地违法问题待上级政策出台后,严格按照上级最新政策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对住宅类73户违建问题,正按县部署,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建房,已启动补办审批手续程序;四是我镇全面落实田长制网格化管理,各村每月按时上报村级《违建别墅摸排摸底表》,结合镇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报表》一并统计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是常态化开展巡查,进村入户指导农户采用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套种、间种、复种等方式,加大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六是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组织镇村干部对撂荒严重的农户进行上户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劝导开展耕地复垦,全面排查核实撂荒耕地现状,开展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逐步实现全面复耕复种。现扬溪镇各村已逐步完成撂荒地整治24亩。
(11)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薄弱环节”问题。一是镇党委指导各村结合实际,通过召开村两委扩大会、发展座谈会等方式,积极征求党员、能人和群众意见,谋划发展项目,提升项目编制的科学性。截至目前,共谋划项目5个,入库1个,实施了楼基村赤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塘堘村里坞组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东村宋家坞道路拓宽工程等3个项目;二是通过挂网对外招租,现已将塘堘农产品加工厂出租给绩溪县塘堘黄沙洗制厂;三是各村对网格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并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协助6个村对监测户收入核算、帮扶政策完成了全面梳理。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
(1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利用镇党委会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19次,进一步强化对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2022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严格按要求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对照检查,对照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整改;三是在干部会议上常态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14次,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教育2次,同时,对部分年轻干部开展个别谈心谈话,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干部教育管理的各个方面。征订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读本、《习近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述摘编》共90余套发放至镇村干部自主学习。
(13)针对“阵地管理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教育2次。2023年1月3日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及县委2022年度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在镇干部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2023年2月28日组织干部集中观看意识形态专题警示教育片《总开关》,强化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组织19名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二是通过镇村干部会议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的使用和宣传。全体镇村干部坚持学习打卡,进一步提升平台的下载量、阅览量和活跃度;不断丰富“绿影扬溪”微信公众号内容,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已发布信息81篇(其中自创文章14篇,按要求转发上级信息67篇);三是已列支专项经费征订《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党的建设理论与创新实践研究》《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九讲》《中国乡村振兴制度的创新之路》等创新理论书籍40余套,丰富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的图书品种。同时,将加强与文化主管部门的对接,做好后续图书的及时更新;四是网评员队伍已于2023年2月份组建完成,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严谨规范做好宣传报道,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建立完善台账记录。将《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党委集体学习内容,3 月3日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上进行了集中学习,并部署当前的网络安全工作进行。
(14)针对“责任制压实不够”问题。一是利用镇党委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在2-3月份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在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项深入的对照检查,从严从实落实“一岗双责”;二是镇党委于2023年3月3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研究部署会议,总结了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短板,加强风险隐患研判,针对性补缺补差;三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每月分析研判和年报告制度,每月分析报告和年度报告材料均已按要求上报。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的重要内容;四是根据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决策部署,制定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依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深入,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还有差距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5)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一是2023年1月16日、3月23日、3月28日先后在镇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2023年1月3日在镇村干部会上,通报宣州区两起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2023年1月18日在镇村干部会上,通报三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典型案例,2023年2月6日、3月27日、4月3日在镇村干部例会上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系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以案示警,进一步强化警示宣传教育效果;二是2023年1月6日,制定《扬溪镇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3年2月结合扬溪镇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三是2023年1月6日制定扬溪镇《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工作清单》,2023年2月10日在镇党委会上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2023年2月1日、3月13日在镇党委会上开展“一岗双责”警示教育,2月6日在镇村干部例会上对镇村两级干部同步开展了“一岗双责”学习教育;四是已对项目建设、民政资金发放、低保申请、冬春救助金发放等领域建立廉政风险台账,并按季度开展监督检查。
(16)针对“发挥监督职责不够充分”问题。一是按照要求,已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员的“三转”工作;二是2022年12月7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检查;三是2023年2月10日,对村“两委”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2023年3月21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运行情况督查,并对结果进行通报;四是对村级违纪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支部大会上予以通报,对酒驾违纪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理,2023年1月18日,镇村两级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17)针对“警示教育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2023年3月27日镇村干部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23年4月3日,镇村干部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系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二是2023年1月3日镇村干部会上,通报宣州区两起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2023年1月18日镇村干部会上,通报三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典型案例,各村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典型案例;三是各村2022年受处分8名党员均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和“现身说纪”。
7.关于“整治作风顽疾不够深入”方面
(18)针对“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利用镇党委会和镇村干部例会进行学习:2月6日、3月13日、3月27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月1日学习《党的二十大辅导百问》--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3月23日、3月27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反对形式主义的重要论述;二是重点项目建设征用退耕还林项目面积28.7亩“占一还一”落实问题,市林业局已批复;三是2023年3月14日重新修订《扬溪镇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四是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对疫情防控物资进行重新整理,对出入库台账进行再梳理,做到账物一致。2022年12月27日召开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已摸排建立重点人群台账,落实包保责任,发放重点人群包保联系卡。为全镇65周岁老年人发放健康包,实现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