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3.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
4.主动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5.加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6.积极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成果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有效衔接
7.积极维护妇女权益
8.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跟踪问效
9.规范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
10.强化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为基层减负
2.切实改进文风
3.切实改进会风
4.强化效率意识
5.深入开展调研
6.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7.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8.规范资金使用
9.严格审核报销单据
10.严格防范资金风险
11.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主动防范廉政风险
5.强化会议统筹
6.认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
7.积极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
8.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9.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0.及时归档完善人事材料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州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州妇联党组及时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各位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部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整改工作格局。制定印发州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州妇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一项一项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切实提高政治意识,每次党组会议都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进行组织学习,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结合,研究制定任务分解清单,狠抓落实。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3.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开展调研和宣讲活动,形成了《红河州妇联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和《红河州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实施意见》。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加大对企业女职工、退休妇女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力度。
4.主动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发挥统筹协调和考核指挥棒作用,采取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月调度工作机制、预警提示、现场调研督导等方式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县市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两规”实施,在2022年度全省妇女儿童专项考评中红河州评定等次为优秀,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5.加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先后组织3批次45名基层妇联干部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培训班。举办70人参加的全州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妇联业务知识培训等。
6.积极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成果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有效衔接。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技能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县市调研、联动,研究制定红河州妇联乡村振兴技能培训班方案。进一步优化女性创业创新环境,举办“荟聚巾帼 她创未来”红河州首届凤凰花开女性创业创新大赛,100多家巾帼精英积极踊跃参赛。
7.积极维护妇女权益。通过微信公众号、“普法强基·巾帼行动”、集中授课与视频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宣传。加强“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宣传,建立来信来访及“12338”来电受理登记表,明晰规范处置流程。完成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1个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
8.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跟踪问效。在全州妇联系统开展2020年至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制定《红河州妇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从调研摸底、把关核实、跟踪问效、典型宣传等4个方面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地入户走访创业贷款妇女家庭,了解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选树和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的成功案例。
9.规范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严格控制购买服务数量,做到项目和预算双下降。
10.强化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通过《红河妇讯》《红河日报》“红河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故事分享会等形式对获得全国、省妇联表彰的个人、集体、家庭等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实施“知子花开 教子有方”家庭教育品牌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列入党组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签订2023年《红河州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责任书》,并在党组会议上进行学习。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明确党组成员及分管部室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分析研判妇女领域意识形态情况,并在党内和系统内进行通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的认识,印发《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的通知》,举办妇联干部意识形态工作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修改完善红河州妇联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红河州妇联网络舆情预警通报及监测处置工作办法》《红河州妇联宣传信息稿件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提升宣传阵地管理安全性。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为基层减负。加强统筹把关,精简发文,用好《红河州妇联发文登记表》,做好发文审核把关。
2.切实改进文风。建立《文稿审核签发制度》,对文风问题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多次强调提醒和要求,加强对州委、州政府和省妇联重要文件的学习,选派人员参加信息写作培训,提高文稿撰写能力。层层压实责任,抓牢文风整改。
3.切实改进会风。由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安排会议,各部室承办会议需在会前向办公室报备。认真规范记录好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避免出现同一地点、同一时段不同会议的情况。
4.强化效率意识。严格落实州委“大力转作风抓落实提质效”工作的时限要求,重要工作在州委作出安排后10日内提出贯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