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1.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统筹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不够有力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3.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4.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
1.党建和业务融合不够深入
2.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3.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1.未及时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更新
2.结合乡村振兴领域提炼乡风文明典型较少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
中共合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合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党组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的3个方面6个问题,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合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任务分解表,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完成时限。
(二)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主持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对整改工作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带头全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其余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严格按照整改责任分工,主动担责履职,有效推动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党组反馈意见方面问题整改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反馈问题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有差距。
1.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产业必兴”的思想抓得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的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列为“第一议题”,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不断增强把握新时代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的能力。二是加大产业资金投入。2023年度,全市总共筹集到财政衔接资金7499万元,投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174.96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69.58%,自治区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78.5%。
(2)统筹发挥市、镇、村三级力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作用不够强,一些衔接资金项目存在虚假开工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的前期谋划。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级行业部门的预审、县级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和相关材料,扎实做好项目入库前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2024年储备项目73个,已完成前期的相关材料,并按流程入库。二是强化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督导。组织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相关业主单位相关人员对实施项目进行核查,从项目入库、立项、前期工作、产业项目规划、利益联结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确因政策、用地、市场等原因无法开工或建设进度与预期不符的项目,进行研判。截至目前,全市2023年度计划实施项目57个,均已全部实现真实开工,开工率100%,未发现虚假开工的情况。
(3)乡村振兴基础工作抓得不牢。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数据分析清洗长效机制,截至2023年10月15日,全市累计清洗数据问题1458条。每月新增数据问题均动态清洗完成。在2023年每月数据质量排名通报中,我市以问题数据清零在全区连续5个月份排名第1位。二是印发《合山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分层分类培训、问题数据核实核查、对照检查全面整改,切实提升我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数据质量。截至2023年7月20日,全市已完成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完成全市各级干部分层分类培训,累计培训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防返贫信息员等2058人;截至目前,专项行动累计完成基础信息标记审核整改412条,累计审核通过并修改国家系统397条;组织各镇村对照监测对象纳入监测环节、帮扶环节、退出环节、数据质量提升、“两化”工作模式等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三是目前我市监测对象纳入及解除风险已实行无纸化审批,各帮扶干部均使用线上电子帮扶手册开展帮扶工作。
2.统筹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不够有力。
(1)目标不够明确,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的通知》精神。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到帮扶联系村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截至2023年10月已开展调研指导工作11次。二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重点集中排查,对全市26381户农户、1265户重点户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共纳入14户55人,解除风险监测对象23户83人。三是常态化做好数据清洗工作,确保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账实相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清洗数据问题1356条,每月新增数据问题均动态清洗完成。
(2)在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上,措施不够多、步子迈得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31个行政村(社区)对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人均纯收入低于8000元、易地搬迁脱贫人口等“三类群体”逐户逐人说明收入下降及低收入原因,建立增收帮扶台账,并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日常跟踪监测,实施一户一策帮扶,实行销号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合山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通知,紧紧围绕生产发展增收一批、外出务工增收一批、综合保障增收一批、资产收益增收一批等“四个一批”增收方式,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增收措施精确到户到人,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3)在持续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督导工作不够深入,出现漏纳特困供养人员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以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印发了《合山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对合山市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按红黄绿进行分类划分,统筹调整安排帮扶干部,做到户户有人管。二是引导各镇、行业部门、农户和帮扶干部,认真执行“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预警、舆情信访预警”四种方式,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三是督促镇党委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各级干部,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认真落实帮扶举措。四是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分析研判,通过行业数据共享,利用信息数据优势开展部门风险筛查预警,截至2023年10月底,组织行业部门间开展10次线上数据比对下发1900余条问题数据至镇村核实,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帮扶”。全市累计认定监测对象480户1623人,已消除风险309户1069人,风险消除率为65.87%,全市农村易返贫致贫监测率为0.7%,均达自治区标准要求,不存在规模性返贫的风险。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穿整改工作的始终。二是重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及时制定了《合山市乡村振兴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局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有关意识形态文件和通报,专题听取了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分析研判,找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促进乡村振兴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合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2022年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利用谈心谈话,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责任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凝聚共识,激发全局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职工平时考核,每月开展优秀干部推优评选活动。
(3)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党组研究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并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已组织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5次。同时,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局干部职工工作例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养,提高投身乡村振兴工作的热情。
反馈问题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纪律建设存在短板。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对业务职责范围的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为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到人、责任到岗。各股室执行清单化管理,并股室工作任务清单,将清单上墙。
(2)习惯于转发文件代替具体工作指导。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确保公文流转、行文、发布更加规范。二是统筹股室工作,采用“联合”发文整合信息流转,减少发文数量,2023年发文数量同比去年有较大减少。三是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把准重点,精准施策,下发文件简要精炼,指导意义大,操作性强。
(3)基层减负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精文简会有关规定,召开的会议和发出的文件严格登记制度。二是落实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线上网络化、线下网格化”工作模式,优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乡村建设、资金项目凡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不开展,确需开展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督促做好督检考的统筹规范,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同一地区同时接受多个督检考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
(4)小额信贷基础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由金融机构信贷员、帮扶人,驻村队员,小额信贷专班等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参加“助力乡村振兴”公开大接访活动,对小额信贷政策进行宣传,确保贷款户对小额信贷最新政策应知应会。二是加强调度。每天对接银行拿到最新小额信贷贷款台账,对台账进行梳理分解,按镇、村将最新贷款余额、新增贷款、即将到期贷款、逾期台账等推送至各镇各村。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总共有524户申请小额信贷,其中490户符合小额信贷贷款政策贷款户获得审批,年内已累计发放小额信贷贷款2115.32万元,完成1-3季度小额信贷贴息206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