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二、集中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不够到位
1.健康合山建设存在短板
2.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意识淡薄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4.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不够有力
5.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6.二层单位职工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7.乱收费现象未得到有效治理
8.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9.项目建设监管不够严实
10.罚没物资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三)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1.党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
12.针对医疗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
13.针对压实二层机构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
14.针对个别二层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三、立足长远长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中共合山市卫生健康局党组落实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卫健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主要的中心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专题研究、统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十四个具体问题,已完成十三个具体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到位1个,整改完成率92.86%,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集中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论述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推进健康合山建设有差距方面
1.健康合山建设存在短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滞后,没有真正做到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村民就近就医需求,村民满意度低。
整改情况:
(1)落实健康帮扶政策,2023年5月17日印发《关于开展合山市2023年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服务风险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5月以来抽调各镇卫生院专业人员对全市3个镇8个行政村政府办村卫生室、40户脱贫人口用监测对象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开展医共体建设调研工作,进一步深化研究,着力解决牵头医院能力偏弱的问题,形成我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调研报告。
(3)9月、12月分别组织各医院业务骨干代表参与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名中医八桂行”活动学术讲座;举办了合山市2023年第二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暨中医特色培训班,进一步发挥辖区内乡村医疗卫生单位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推动中医药服务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根据整改要求,配齐29个村36名村医,落实每个村1-2名村医,同时确保每个村配备常用药品35种以上。
(4)规范派驻、巡诊村医考勤,由各卫生院按要求监督管理、考核。各派驻、巡诊村医落实每周开诊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意识淡薄。压实传导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职责不够到位,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
(1)以清廉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药品供应管理制度、药品报损制度60余项,压实传导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职责,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2)2023年9月20日重新印发《调整合山市药品与医用耗材、医院感染控制组织机构》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做好我市药品与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使用、院内的感染控制等工作。9月1日至5日组织开展了合山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保管、使用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规范》等法律法规,各医院完善《医用氧质量保证协议》《医用氧买卖合同》及三证(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9月12日联合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全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9月15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辖区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2个,已立行立改2个。9月26日组织医政股、妇幼股对全市医疗机构病案、临床用药进行督查,我市药品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
(3)2023年5月22日,印发了《合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合山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对做好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医疗高质量发展等作出要求,医政股及时跟进重点工作、重点岗位的工作推进情况。
(4)各二层机构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开展抗菌药物临床用药安全的科普宣传,各单位共开展抗菌药物临床用药安全的科普宣传7次,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用药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够到位。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整治不力,存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开具处方单、执业医师串岗到非注册医疗机构执业的现象。
整改情况:
(1)2023年9月12日由政法股牵头组织医政、卫监执法人员,针对巡察组发现存在问题的合山阮广华诊所(已经变更为合山杨日辉诊所)、合山徐耀芳诊所进行专项检查,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对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不良执业记分,给予合山杨日辉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5分,助理医师兰春辉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合山徐耀芳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5分,并在合山市政务网进行公示。
(2)组织政法股、医政股、卫生监督所等执法人员对全市24家诊所执业情况开展执业情况督查3次,发现问题5项,已责令立行立改。
(3)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5次,打击非法行医3家,取缔3家非法医疗诊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不够有力。牵头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不够到位,个别公立医院工作作风问题有待改进。作为清廉医院建设专责小组牵头单位,2023年未及时组织召开清廉医院专责小组会议研究推动清廉医院建设,2023年7月被市纪委全市通报;2022年1月-2023年6月,市人民医院因工作作风问题被群众投诉50余件,其中投诉属实21件;2020-2022年,卫健系统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共15人。
整改情况:
(1)2023年7月11日召开了清廉医院专责小组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清廉医院建设专责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清廉医〔2023〕1号;《来宾市清廉医院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来宾市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并部署下半年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要求全卫健系统要聚焦清廉建设,聚焦医院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2)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以案为鉴、筑牢底线”的思想意识。2023年6月27日组织系统党员到合山市纪法教育基地开展实地警示教育活动,2023年10月、11月局班子成员到联系点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廉洁自律能力,让廉洁从政从业干部职工的自觉习惯。
(3)开展四次专项行动整治行动,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印发了合山市《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及化解久拖不结的信访积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月份开展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工作,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医药领域腐败相关工作,9月14日印发了《合山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并召开协作机制会议,统筹推进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发现问题32个,完成整改32个。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宣传工作不够严实,责任传导不够到位,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宣传展板出现“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的相关规定”,不符合单位实际;2022年,对二层单位意识形态督查工作不实,仅有工作督查图片,没有将督查结果通报反馈。
整改情况:
(1)9月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宣传展板、张贴的海报内容是否准确、是否破旧、过时,及时更新整改。各单位上报自查报告8份。
(2)203年9月14日,局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19日至22日,组织整改办工作人员,对各二层单位进行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及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0个,9月27日,印发《2023年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情况通报》,要求各机构针对问题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并全部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重点环节存在较大风险方面
6.二层单位职工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个别二层单位员工工作纪律散漫,纪法意识淡薄,责任担当有差距。
整改情况:
(1)全系统学习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正风肃纪。局领导分别于10月、11月到联系单位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二层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广西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及身边案例24场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发挥各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作用,监察室不定期对各科室职工在岗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收集每月职工考勤情况,核对考勤结果,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各二层单位纪检监察室共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