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2.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
3.关于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2.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情况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
2.关于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4.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5.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情况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还不够”问题
2.针对“建设国际深水大港行动迟缓”问题
3.针对“江阴港集装箱吞吐量、货物吞吐量
4.针对“临港工业规模较小”问题
5.针对“经济区控规和专项规划未实现全覆盖
6.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问题
7.针对“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重要保障的双电源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8.针对“化工区与居民区之间缺乏物理隔离
9.针对“重点化工企业污水管网‘暗改明’进展缓慢”问题
10.针对“工业区生活配套不完善”问题
11.针对“消防设施硬件不齐全
12.针对“经济区消防站2017年8月购置的专业消防装备至巡察时仍未到位”问题
13.针对“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较低”问题
14.针对“经济区与江阴镇对群众提出的回拨地兑现问题未能解决”问题
15.针对“专业干部短缺”问题
16.针对“东部填海区域项目建设滞后”问题
17.针对“还有8宗721.67亩未完成供地”问题
18.针对“经济区管委会与开发公司往来挂账还有14.54亿元未结算核销”问题
19.针对“审计抽查发现6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中共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2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巡察三组向我委反馈巡察问题及意见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四个意识”的经验交流,作为践行“两个维护”“两个确立”的实际行动,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委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落实福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挂号销单、联络反馈、责任追究等工作,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序落实。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我委多次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专题会,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持续跟踪推进整改工作进展,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分解,逐字逐句研究,细化形成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新时代党的领导、保障园区发展建设的重要抓手,始终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园区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四个亲自”要求,牵头负责所有整改任务,着眼把准整改方向、着眼突破整改重点、着眼推进整改进度,统筹协调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对需要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动态工作台账,制定了整改工作清单,动态更新情况,落实挂账销号,严格按期推进整改工作。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教训,深刻剖析原因,从发现的问题入手完善制度,着力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巡察以来,共制定了18份制度文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今年以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精神文明等主题,组织专题研讨学习8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加大征地补偿及回拨地兑现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主动下访,为村民讲清政策、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目前张厝村民已同意以土地货币化补偿方式来兑现“回拨地”。三是加大资金筹集调度力度,多措并举安排回拨地货币化补偿款给江阴镇。
(2)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建立起与交警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成立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阴中队,目前已入驻交警6人,协警22人,补齐园区长期以来缺乏道路交通执法的短板。二是加强与交警部门沟通,园区沿路探头已接入福清市交警监控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三是持续完善路网建设。截至9月份,园区共完成新建道路2条,正在新建施工的道路9条,完成道路提升改造1条,完成老旧路面修复2284平方米;新设信号灯及监控设备17套,限高架3套,增设临时红绿灯7个,标志牌249面,反光柱36根,增设减速枕156米;增设中央隔离护栏1800米,机非隔离护栏5700米,园区道路交通功能正持续完善。
(3)针对“建设国际深水大港行动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督促具备动建条件泊位的业主加快建设进度。其中,6#泊位已完成水工主体验收工作,并具备靠泊条件;7#泊位水工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8、9#泊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6.9%;13#泊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二是经咨询省自然资源厅,福州港虽已列入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但剩余码头不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目前均无法办理用海报批手续,暂不具备动建条件。
(4)针对“江阴港集装箱吞吐量、货物吞吐量与厦门海沧港差距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围绕突出做大江阴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货物吞吐量规模以及完善航线网络布局,委托智纲智库研究制定江阴港区发展战略。目前受委托方已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二是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俄乌战争影响,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江阴港集装箱的发展:①协调海关指导进境原木业务,新增进境原木业指定监管场地资质已经海关总署批复,1-9月,江阴港区原木进口共计906标箱。②推动码头公司加大散改集业务拓展力度,新增罗源、长乐地区的大型钢铁厂焦炭、矿石等散改集业务,1-9月,江阴港区完成散改集业务共计26764标箱。③优化江阴整车进口检测功能配套,拓展进口整车流量。江阴综保区平行进口汽车标准性符合整改场所经福建省商务厅、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榕城海关、江阴区管委会联合验收通过。1-9月份到港平行进口汽车2084台,比增2005.05%。④推动在江阴港区开展整船换载业务。协调福州海关牵头组建专班推进,出台了整船换载操作流程指引,目前江阴港区已具备运营条件,近期已开展马士基1艘次约4000标箱换载业务、达飞1艘次约2300标箱换载业务。今年1-9月,江阴港集装箱吞吐量153.1万标箱,比增4.7%,在全国集装箱运输市场货量整体下滑的形势下,实现逆势增长。三是依托福清市港口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与口岸查验单位的联席协调机制,并协助福清市港口办研究印发了《关于江阴港区打造东南沿海主枢纽港实施方案》,建立市直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
(5)针对“经济区党委协调推动‘拓腹地’主动性不够,临港工业规模较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落实产业链“链长制”,继续扶持培育万华、中景、坤彩等3条核心产业链加速建成投产并释放产能,其中中景石化120万吨/年聚丙烯热塑性弹性体项目已于5月份建成中交,8月份试生产;坤彩下属子公司正太新材料20万吨/年二氧化钛项目已于4月份试生产。二是按照“开工一批、建设提速一批、投产达产一批”梯次推进思路,全力攻坚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2022年,我区正在推进的产业项目31项,总投资582.89亿元,年计划投资157.76亿元,1-9月完成投资142.38亿元,已完成年计划投资90.25%。三是深入开展“融升计划”行动,扩大投产入统企业数,应统尽统,预计新增产值超16亿元。四是着眼长远推进企业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其中中德科技、丽珠福兴的二阶段高端抗生素等项目预计全年可新增产值2.5亿元。五是围绕化工产业链与高新技术精准招商,今年以来,共完成4个招商项目考核指标任务,总投资共252.29亿元。1-9月,园区累计完成规上工业产值425.4亿,比增20.5%。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效推进。
一是对2021年园区党委12次专题学习主题进行“回头看”,筛选了意识形态、巡视巡察等与园区当前发展紧密相关的主题进行巩固学习,已安排集中学习5次,21人次进行交流发言。二是研究印发《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评先评优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三是修订完善江阴港城经济区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
(7)针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效推进。
一是研究制定《中共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明确园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要求。二是结合园区中心工作,召开了园区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分析研究园区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同时,已将园区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报福清市委并抄送福清市委宣传部。三是组织召开园区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领导干部均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到年度个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8)针对“阵地管理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效推进。
一是持续强化网上信息宣传工作,定期更新福清市政府网站江阴港城经济区专栏信息,每周至少发布1篇“港城资讯”信息,每半月至少发布一篇“党建之窗”信息,每月至少发布一次园区信息专报。二是修订完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具体责任;安排专人参加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了园区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多样化。
2.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不够有力的问题
(9)针对“经济资源配置不够精准优化,创新驱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对落后的开发区综合发展指标逐项分析,分门别类形成9大类指标,研究制定27项措施。同时积极走访园区,摸清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难点堵点,联动市直部门协调解决,2021年,园区税收收入13.02亿元,同比增长8.13%;工业用地地均税收额16.44万元/亩,同比增长7.17%;工业用地产出强度669.11万元/亩,同比增长45.24%。在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评中,园区从2017年的第46名提升到2022年的第26名。二是研究印发《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项目用地准入条件暂行规定》,建立以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和亩均投资强度等指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倒逼企业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10)针对“经济区控规和专项规划未实现全覆盖,南部港口运输物流仓储区未编制控规,也未编制综合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已完成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经福州市政府专题会初步审查通过,待上位规划批复后即可获批。二是已完成规划范围内的江阴镇、新厝镇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污水专项规划、10kV配电网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东部防潮排涝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三是启动南部港口运输物流仓储区控制详细规划和综合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均已完成专项规划初稿的编制,其中南部港口运输物流仓储区控制详细规划已经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11)针对“现行安全发展规划、原水配置规划等未启动修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已完成园区安全发展规划的修编,原水配置规划初稿也已编制完成。
(12)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立行立改。对27宗低效闲置用地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拉单列表逐项梳理分析,制定处置措施。截至目前,通过合作重组、引导新企业入驻等办法,完成10宗地块的提质增效工作,剩余17宗地块,将根据既定措施和实情变化,持续推进低效用地提质增效。二是依据项目投资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对发现存在违约行为的5家企业,联动资规局,发出竣工履约通知单并依法启动追缴违约金程序。三是联动资规、生态、应急、供电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生态环境等问题且逾期未完成整改的2家企业中止水电供应。四是对项目建设停滞的1家企业,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督促企业抓紧推进企业重组工作。
(13)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做好园区“七通一平”建设。1-9月份,完成新设变压器3个;完成河道清淤项目2个,正在实施防潮排涝项目建设3个;完成绿化景观提升84419平方米;完成新建污水管道4652米,老旧污水管网改造547米,正在进行雨污管道施工建设项目13个,园区供水供电、防潮排涝、交通绿化、管网管廊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正在持续建设完善,承载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积极主动对接供电公司,督促其加快赤厝-华塘220kV供电线路项目建设,目前正在推进江阴镇区范围内的塔基建设,已完成11座塔基建设,剩余26座塔基正在办理临时用海报批手续。
(14)针对“化工区与居民区之间缺乏物理隔离,封闭管理仍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已委托福建省兴科投资咨询中心完成《江阴港城经济区封闭化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拟利用园区周界、河流、围墙、绿化带等隔离措施,在西部化工区和周边居民区之间实现物理隔离,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出西部化工区的人、车实施管控,禁止周边无关群众随意进出西部化工区。项目已于9月20日进场动工,预计12月底完工。
(15)针对“污水管网运行时间较久,重点化工企业污水管网‘暗改明’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引进社会化力量对园区已建成的污水管网实行日常维护管理。赴厦门实地考察,并借鉴晋江同类区域管网运营经验,结合园区实际,研究制定了《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方案》,并委托招标代理启动招标工作。二是结合园区直属企业改革,由保发公司作为污水管网日常保养维护主体,整合园区现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污水管网运转维护工作。三是对照园区发展规划,结合企业分布,逐步实施污水管网“明管化”建设,其中西部片区公共管廊延伸段(华兴支路段)新建工程已组织进场施工,并完成工程量的70%。
(16)针对“2017年以来经济区内有7家企业因排放污水被环保部门查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立即组织对7家企业污水排放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其中6家企业已整改到位,1家已关停。二是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江阴港城经济区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检查工作计划表》,对园区所有企业污水治理情况进行常态化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已检查58家企业,发现有9家企业存在问题,均已全部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同时,常态化开展企业污水治理情况排查检查,引导督促企业自觉守法,提升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7)针对 “新沙河水质,检测水质为劣V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系统推进河道整治工作,已完成新沙河上游村庄生活污水的截污纳管和河道清淤工程。二是结合网格化巡河工作,对新沙河进行定期巡查、动态管理,并将新沙河道环境治理纳入环卫一体化,委托福建金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河道进行常态化保洁清理,加强水面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和落叶的打捞和清理。目前,河道水质已大为改善,河道水质已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
(18)针对“2019年、2021年有2家企业因固体废物违规处置被环保部门查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组织对2家企业固废违规处置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其中,河北富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整改到位,青岛乐通祥贸易有限公司已搬离。二是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江阴港城经济区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检查工作计划表》,常态化开展园区企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已检查58家企业,发现12家企业存在问题,均已全部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19)针对“创新驱动发展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通过产业链招商,严格招商考察把关,着重引进“高、精、专、特”等企业。今年以来,共引进项目10个,总投资141.5亿元。二是强化帮扶指导。通过政策宣传、对接市科技部门,指导并保障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今年以来,协调市科技部门来园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工作10次。截至目前,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
(20)针对“工业区生活配套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以园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梳理制定城关小学江阴港城校区、福清一中江阴港城校区、产业公寓(一期、二期)等4个生活配套项目建设的两单一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上4个项目均已组织进场施工,新厝实验幼儿园已建成竣工并投入使用。二是抓紧推进项目前期的土地报批等工作。已完成城关小学江阴港城校区、福清一中江阴港城校区的土地报批工作。江阴化工医院项目,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待福清市政府研究明确项目业主变更后,再督促业主推进后续工作。
3.关于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公共安全风险凸显的问题
(21)针对“专业应急救援人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根据福州市江阴化工应急救援中心现有岗位缺编情况,上报化工专业事业干部招聘需求计划1人,已于9月3日完成笔试,入围面试人选3人,后续将密切跟踪配合人社局做好事业人员招考工作。二是拟引进具备化工专业背景的社会化服务队伍,进一步增强园区安全监管力量。安全生产检查外包项目已于10月21日明确中标单位,预计11月30日签订合同签订。三是成立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办公室,由安全生产工作处牵头,联动市应急局江阴分局、江阴应急救援中心、江阴消防特勤救援站等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监管、执法的等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最新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过20家的,专业监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目前我委已配满专业监管人员10人,安全监管力量符合最新文件规定要求。
(22)针对“福清市要求经济区配足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目前仅到位31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鉴于江阴区地理区位等因素,为解决园区招工难、引才难的问题,协调福清市政府研究通过《关于提高江阴石化基地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的方案》。截止目前,通过两轮招聘,已配足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23)针对“消防设施硬件不齐全。消防站设置不够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加快新厝片区控规修编工作。在出口加工区建设消防特救援站需在新厝片区控规上规划用地选址,委托编制的新厝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通过。二是积极推进临时消防救援站建设。已明确将出口加工区员工宿舍综合楼改造作为临时消防救援站,目前已进场施工并按序时进度推进,待改造完成后统筹调度江阴特勤中队人员和装备入驻,提升园区内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24)针对“经济区消防站2017年8月购置的专业消防装备至巡察时仍未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积极与省、市消防部门对接,结合园区化工事故专业救援特点,密切跟踪配合消防部门,推动省消防总队落实专业消防装备的采购。江阴石化基地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共1亿资金,其中,已完成采购并配备的装备物资2939.6万元,分别为2部41米多节臂粉剂举高喷射车、2部62米多节臂高喷消防车和1部干粉消防车;已签订采购合同的装备物资1104万元,分别为1部防化洗消消防车、1部供液消防车、1部器材模块消防车;剩余的5956.4万元,省消防总队已转到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账户中,待消防部门确定采购的车辆和装备清单后,启动新的一轮采购工作。
(25)针对“应急管理智能化水平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以智慧化化工园区建设为抓手,抓紧推进集安全、环保、应急、封闭化、公共服务等管理功能的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对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功能。目前,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现已进场施工并同步进行平台软件设计开发工作。
(26)针对“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定期通报疫情防控态势,研究印发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文件90余份,通过微信群、QQQ、LED屏、宣传海报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发布通知800余条,引导全区上下充分认清疫情防控态势,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二是联合江阴镇、江阴卫生院、新厝卫生院,在园区附近的江阴下石村、何厝村,新厝界下村等地设立临时核酸采样点。截至目前,在园区附近区域常设核酸采样点,共采集核酸约80万人次,码头后方核酸采样点持续为1000余名港口从业人员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三是会同海事、边检做好大楼及服务窗口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口岸服务中心大院入口处安排专人对外来人员落实佩戴口罩、测温及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园区指挥部;在口岸服务中心大楼及服务大厅窗口显目位置张贴二维码,方便办事群众进行扫码登记;定期对办事大厅开展消杀工作,及时更换过期消毒用品,以严密的防疫措施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27)针对“经济区与江阴镇对群众提出的回拨地兑现问题未能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一是会同江阴镇主动下访,讲清政策、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目前已达成以土地货币化补偿方式来兑现“回拨地”的共识。二是对回拨地面积进行核算,同时加大资金筹集调度力度,尽快依法依规予以兑现。
(28)针对“对辖区企业管理松懈,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屡见不鲜”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组织对13家承租企业环保、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其中10家企业已完成整改,2家企业已搬离,1家企业关停。二是举一反三,对园区所有企业开展全面摸排检查,共摸排“散乱污”企业20家,根据实际问题分门别类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已升级改造19家,关停取缔1家。三是对巡察指出的43家“散乱污”企业及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持续加强动态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截至目前,已发现18个问题,涉及企业7家,并已全部完成整改。
(29)针对“新港快捷酒店改变土地用途”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新港快捷酒店租用物流仓储用地问题,约谈业主单位福清市天时达储运有限公司,并书面要求整改到位,目前新港快捷酒店已停业。
(30)针对“巡察组抽查华远新能源等5家租赁企业,发现管委会未按文件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对巡察组抽查的5家租赁企业,立即督促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并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已落实4家企业的登记备案,1家企业作停业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对园区内租赁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共139家企业,并建立台账,结合房屋安全检查、散乱污整治、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等活动,持续强化对租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2.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规范问题
(31)针对“承担外单位用房租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综合保税区验收有关工作》(署贸函〔2019〕209号)中关于“综保区行政管理部门应提供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关规定,我区结合实际,将口岸服务中心6-8楼、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1-5楼等场地提供给海关等监管部门作为办公场所,但以上办公场所业主单位分别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州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落实政企分离,根据管委会和开发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我委须为海关等监管部门的办公用房支付租金。同时,经与海关等监管部门沟通,目前福州综保区也采取无偿为海关等监管提供所需办公场所的模式,故我区停止承担用房租金的建议采纳可能性较小。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财务相关规定,防止违规承担外单位用房租金的问题发生。
(32)针对“向非所属预算单位拨付补助款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组织财务部门学习《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执行预算单位支出范围和标准,杜绝非必要非预算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