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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清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VIP免费

提纲: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勇于政治担当

  (四)认真建章立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针对“2017年来

2.针对“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例会精神不够深入

3.针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发展、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4.针对“落实“两手发力”重要要求仍有差距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5.针对“作为龙江中下游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机构

6.针对“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够强

7.针对“创新意识不强

8.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

9.针对“项目生成及安排不够科学

10.针对“2020年‘东张镇生产开发及配套项目’申请库区资金421万元

11.针对“2021年度7个项目

12.针对“水资源费征收不够有力

13.针对“主动巡查和发现案件线索较少

14.针对“多数水事纠纷以教育宣传、自行整改为主

15.针对“存在执法台账和水事案件纠纷调处档案不全”等问题

3.履行河长办职责不到位

16.针对“2017年市河长办成立以来

17.针对“存在不敢抓、不敢督、不会抓、不会督等问题

18.针对“河长办虽制定了一系列督导考评、追责惩处等制度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压实

19.针对“思想重视尚不够

20.针对“对主体主任认识模糊

21.针对“学习研讨不深入

22.针对“线下多为宣传栏、LED等形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不紧实

23.针对“多年来班子成员对上级文件多仅简单圈阅、批转

24.针对“2021年水保在建项目69个

25.针对“督促库区后扶项目实施不够有力

26.针对“执行上级要求有偏差

27.针对“部分工作落实涉嫌打折扣

2.担当尽责尚存不足

28.针对“对‘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认识还不到位

29.针对“督促指导乡镇科学应对水旱灾害不足

30.针对“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

31.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未能依法及时足额征收

3.财务管理不严

32.针对“2022年4月制定的《水利局及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33.针对“2018年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已于2020年1月完工验收

34.针对“2020年8月拨付玉屏街道河长办规范化建设补助10万元

35.针对“租车管理不到位

36.关于“2019年2月

37.关于“2019年1月

38.针对“2017年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机关党建工作待夯实

39.针对“2017年来

40.针对“存在不同年度相互批评内容一致、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及整改措施简单空泛等问题

41.针对“存在会前查摆问题不深入、会后整改台账不全等问题

42.针对“党员活动室、党建宣传栏等处的上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43.针对“干部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够强

2.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44.针对“局属事业单位共8个

45.针对“部分科室专业人员缺乏

46.针对“库区移民中心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

47.针对“2019年来

48.针对“抓党员学习教育浮于面上

49.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时紧时松

50.针对“未组织全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51.针对“对2019年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检查指出的‘抓机关作风建设不严’等问题

52.针对“2020年5月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53.针对“巡视巡察集中整改期间

54.针对“上届市委巡察指出的“廉政风险未认真组织排查”“水政监察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整改成效尚待提升

55.针对“上届市委巡察指出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征管力度不足

56.针对“存在制度制定不及时、内容欠完善等问题

57.针对“2020年3月制定的《考勤请销假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水土保持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不高

2.针对“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指导不够

3.针对“库区移民中心在项目推动和资金使用管理上主动作为不够

4.针对“抓取水许可监管工作主动性尚不强

5.针对“抓河湖‘四乱’问题核查和整改不够严格

6.针对“龙江流域智慧化监管水平不高

7.针对“在资金筹措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


中共福清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628日至7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3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我局党组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

我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做好巡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我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水利局机关全体人员动员部署大会,落实整改工作。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反馈问题,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内容和市委巡察的有关要求,使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是党内的“政治体检”、作风的“专项会诊”、精神的“集中补钙”和思想的“深刻警醒”,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

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立即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忠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局党组书记刘云忠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市委巡察第三组《关于对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梳理出四个方面38个问题分解为64个单元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122条措施,形成《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加强与市委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和请示汇报,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科室(直属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督促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认真贯彻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勇于政治担当,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强化“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压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以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强化政治担当,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要求班子成员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对存在问题认真“对号入座”,逐条加以整改,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逐一对帐销号,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截止58日,巡察反馈的64个单元问题,目前57个单元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单元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并保持长期推进。

(四)认真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我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认真结合巡察问题情况,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加强制度建设,对现行一些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进行分析梳理,及时修订完善17项有关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资金安排、工程管理等方面制度,着力构建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为加快我市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一是学习重视不够。

1.针对“2017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鲜见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16字治水思路及河湖治理保护、水资源节约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如2021年共16次中心组学习仅见安排1次相关内容学习”问题。

整改情况:

12023321日,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补充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2)指定局办公室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的治水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系治理系列讲话以及有关河湖治理保护、水资源节约保护等重要讲话精神内容打印成册,形成学习材料,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内容。

3)局党组分别于2023217日、24日、37日、16日、27日组织中心组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推进水资源配置及“节水优先”等工作开展研讨交流,中心组成员带头发言,认真交流讨论,进一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4)局党组进一步修改完善《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

2.针对“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例会精神不够深入,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尚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1)研究通过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部署并指导水利局党支部完成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教育内容。

2)我局党组于2022101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开幕式现场直播,认真收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每天观看新闻联播,关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福清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要求,我局采取“干部网络学院网络培训班+线下培训”的形式进行学习,我局全体干部参加线上“福清市2023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同时,分别于202347日、414日、421日、428日等共4个半天时间开展线下专题培训活动,及时组组织学习相关的会议精神,特别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进行了讨论交流,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践行新时代治水工作要求不到位。

3.针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发展、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未能联系实际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我市水利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的:“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重大意义,以及“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实践指导意义。

2)我局党组结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持和高质量发展等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我市水利实际情况,认真规划加快大水网建设、实施全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及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应急抗旱保供工程,着力构建“外引内蓄、湖库连通、多源互补、城乡一体”,纵横互济、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四横三纵”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体系,为最福清建设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32023414日,局党组书记刘云忠同志于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和410日至13日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与会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主题教育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

4.针对“落实“两手发力”重要要求仍有差距,还不善于运用市场机制,我市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赖上级补助和市级财政筹措”问题。

整改情况:

1)我局在争取上级补助和市级财政筹措的同时,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助推我市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水投公司董事长、供水办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水利局专项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福清市水资源配置及水系治理工程、福清市水资源配置及供水建设工程三个项目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债项目申报及推进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推进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向财政局申请专项债资金,审核专项债资金的项目端支出。

22022年我局共发行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福清市水资源配置及水系治理工程、福清市水资源配置及供水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债资金3.97亿元。2023年,拟发行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福清市水资源配置及水系治理工程、福清市城乡防洪排涝及水资源综合治理项目5.92亿元专项债,解决我市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赖上级补助和市级财政筹措的局面。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一是重大水利项目推进不够有力有效。

5.针对“作为龙江中下游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研究和指导不够深入到位,在相关政策(如土地新规)研判上未能做出准确预判,推进综合治理PPP项目过程中,前期调研欠扎实,保障性元素梳理跟踪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理解“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实践指导意义。

2)及时学深悟透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层层落实,做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变形不走样。

32022616日,市委市政府成立福清市龙江中下游综合治理PPP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施工保障组、工程质监站、PPP政策(造价)指导组、纪律监督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形成专题、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议事机制,我局每周六定期牵头召开项目梳理例会,全面协调、推动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共召开52次,梳理形成问题470项,已办结452项,正在落实18项,协调解决了施工工艺及工序、渣土消纳点、用地要素、设计优化、土石方调配、管线迁改、融资、资源处置等各类保障性元素。主动对接东部新城指挥部,结合东部新城控制性规划调整(含防洪排涝规划)和新编制的龙江中下游景观风貌湿地规划,优化调整排涝闸站及滞洪湖工程、南江滨路堤结合工程、生态修复工作等实施内容及河道重塑工程土方消纳方案,河道重塑工程、态修复工程、路堤工程等子项目已进入全面施工当中。

6.针对“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够强,推进工作不够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办法不够多,以致个别湖库连通建设重点项目进度缓慢。如20194月实施的东张水库至江阴半岛水源连通工程,尚未开展二期工程的设计招标有关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2)主动对接财政局和发改局,落实申报专项债、一般债的政策和时间节点,指导水投集团积极申报,做好我市重大水利项目资金保障工作。2022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大力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抓紧对接、精准谋划,我市水利系统共发行三个专项债项目包,发行总额为3.97亿元,位于福州市各县区水利的发行量前列,有效解决了我市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2023年,拟发行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福清市水资源配置及水系治理工程、福清市城乡防洪排涝及水资源综合治理项目5.92亿元专项债,解决我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依赖上级补助和市级财政筹措的局面。为加快推进我市水源连通工程建设,我局主动指导市水投集团申请到东张水库至江阴洋边调节库水源连通工程二标段项目与其他项目组成项目包专项债33000万元;东张水库至江阴洋边调节库水源连通工程二标段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目前线路基本确定,正在沟通进水口位置。

二是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存在短板。

7.针对“创新意识不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存在差距。如2020年实施的“五龙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依然采用传统的石砌护坡和植草绿化,以致项目特色未能体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积极践行把良好水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狠抓水土保持项目,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2023年已征订亚热带水土与中国水土保持等专业刊物,用于加强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水土保持生态新理论、新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同时,积极与上级水利部门沟通,2022年度向上级争取到100万元的水土保持治理项目补助资金,2023年向上级申报2个省级水土保持项目,争取补助资金用于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并通过借鉴龙岩长汀县在水土保持治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如:2022年实施的“一都王坑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镜洋波兰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

8.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未督促业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如2021年实施的‘镜洋下施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至工程验收时才收到招标、监理等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我局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依托《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和《福建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试行)》,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跟踪检查、验收核查、举报线索等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照办水保〔2020157号“两单”列入问题情形,以及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等确定拟列入“两单”市场主体名单,促进市场主体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时时不安”,确保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发挥应有的效能。

22022年下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对在建的4个本级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开展12次现场检查指导,并通过电话沟通、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业主单位完善内页材料,4个项目材料完整,全部通过验收。

三是推进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不够有力。

9.针对“项目生成及安排不够科学,未制定资金申报使用管理规则,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以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移民干部业务培训。20221124日组织库区中心和镇街移民干部18人次参加省移民中心组织的线上业务培训,强化靠前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移民干部业务能力。同时,我局拟于202310月全省公务员招录统一考试前向组织部门申请招聘1名工作人员,充实库区移民管理中心工作。

2)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申报,于202358日制定印发《福清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融水利〔2023241号),细化项目前期项目生成、移民意愿调查、建设用地审核、实地查看项目现场、编制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材料等六个方面,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把项目用地审核做为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严格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10.针对“2020年‘东张镇生产开发及配套项目’申请库区资金421万元,项目批复后才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因3个子项目无法完成用地审批而未实施,造成资金结余25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局于20227月完成结算审核和资金拨付,最后结余资金287.2045万元,其用途变更情况如下:56.250527万元于2022815日申请变更成东张镇移民公园提升改造项目的资金,新项目批文于202298日下达(文号:榕水利综[2022]613号),该项目已完成建设且完成全部资金的拨付,无结余资金;230.953973万元于202295日申请变更成东张镇沿街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的资金,新项目批文于202298日下达(文号:榕水利综[2022]613号),该项目已于20221215日完工,230.953973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

11.针对“2021年度7个项目,至巡察时仍在建2个,20225个项目均未动工,序时进度未达福州市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我局及时组织库区移民中心有关人员深入镇村一线,与各镇村逐个分析项目资金结存的原因,召集镇村、设计、施工、监理等召开座谈会、约谈会等,督促项目尽早开工。

2)约谈部分项目结存资金额度大的乡镇主管和分管领导,2022年至今我局共约谈相关镇街相关领导10人次,有效的促进了库区后扶项目资金的拨付进度。

3)对部分镇街项目资金节余未及时变更,要求相关镇街将项目结余资金退回市财政,由我局统一调整用于新的项目,2022年至今共清退项目结余资金25.51万元。对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或有结余资金的,指导及时变更,2022年至今共调整变更项目资金1039.13万元,其中2021年度7个项目现已全部完成,20225个未动工项目已于20231月全部完成。

四是水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

12.针对“水资源费征收不够有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个别单位或个人对实行取水许可、依法缴费产生消极抵触情绪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开展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023322日,在东张水库举行第31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活动由福州市水利局主办,福清市水利局、气象局、石竹山景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联合承办,积极宣传我市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成果及河长制实施成效,并在福州电视台进行宣传播放,现场还通过发布节水倡议书,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市民游客广泛宣传福州、福清水情,科普节约用水知识,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推进节水护水志愿行动,引领全市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浓厚氛围。

2)我局结合水资源管理“双随机”检查工作,深入取水现场,对取水户进行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及地下水条例现场普法宣传,消除取水户对水资源管理的消极抵触情绪。2022年度全市水资源费应征收185.376348万元,已征收162.164948万元,尚有2户取水户未征收,拖欠水资源费为23.2114万元(其中占坝水库1.843万元、乌仔底水库21.3684万元)。2023518日,乌仔底水库缴清了拖欠的水资源费21.3684万元,202363日占坝水库缴清了拖欠的水资源费1.843万元。

五是水政监察执法存在薄弱环节。

13.针对“主动巡查和发现案件线索较少,案件多依靠群众举报,2017年至巡察立案仅3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从思想上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并推行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机制(融水利〔2021674号文)。

2)成立了以刘云忠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遴选局里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行政执法资格证11名工作人员和局聘律师为成员的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小组(融水利〔2022263号文)。对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这些决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核进行法制审核。

3)对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调整充实,2022114日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具有水行政执法资格的水利水电管理站副站长张锋同志兼任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并通过市委组织部协调,自20222月起,每年由市水系联调联排中心借调1名具有水行政执法资格的同志协助水政监察大队开展工作,至水政监察大队编制解冻、正式编制人员全部招聘到位为止。目前水政监察大队6名人员均具有水行政执法资格,大队工作正常开展。

4)我局于202211月将部分执法权委托给水系联排联调中心,使水系联排联调中心能在第一时间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水工程违法事件及时处理;202212月,我局根据上级部署,赋予23个镇街(除玉屏街道外)部分行政执法事项,这将整合全市现有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加大各镇街在辖区范围内的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14.针对“多数水事纠纷以教育宣传、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震慑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局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福建省水土保持宣传日”等主要时间节点,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河长制、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等工作。2022年我局及各镇街报送的各类水利宣传信息共计712篇,被中央、省、福州市级媒体采纳共计60篇。自2022414日启动“护河爱水、清洁家园”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51场,发放宣传材料57530份,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村民、乡贤等70336人次,有效增强群众护河爱水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行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民众的水法律法规意识,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

2)我局加大联动执法力度,2022年水政监察大队以及市水系联排联调执法工作人员全年开展日常水系河道巡查105次,出动人员300多人次,巡查河道长度近2000公里,水系水域面积约250平方公里,共形成巡查造册记录105份,上报福州市水行政执法直报平台18次数。2022年共受理各类水事案件事项15件,其中:开展法制审核2件,立案处理1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件,处罚金额10万元,其余14件经与相关镇街和部门共同处理,已进行了有效的化解处理,真正履行“有诉必查、有访必复、查而必结”的工作机制。20231月以来,水政大队开展11次执法巡查,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开展17次执法巡查,把一般水事矛盾和纠纷处置在第一现场。

15.针对“存在执法台账和水事案件纠纷调处档案不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20221213-14日参加了省水利厅主办的2022年全省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学习《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剖析我省各地水事违法案件的实际案例,并积极向其它执法经验丰富的兄弟县市学习执法业务,通过学习,提升了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调整充实后,目前已安排专人依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执法日常巡查工作的内业资料和案卷进行归档整理。

3.履行河长办职责不到位。

一是综合协调工作不够有力。

16.针对“2017年市河长办成立以来,协调各部门、镇街联动推进入河污染源治理不够,工作成效未达预期。如2020年来龙江流域中的倪埔桥、西门街桥、石门大桥等省控断面,部分月份水质监测未达标;2021年龙江海口桥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为Ⅳ类,渔溪4月监测结果为Ⅴ类,部分断面水质反弹压力较大。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功能弱化,近年来未就全市河湖管护、治理工作议定过相关的决议或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

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健全制度、强化机制,持续推进河长制全面深入落实,通过召开河长会议、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河长制重点工作、推动专项整治、解决重大问题,深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

1)明确市河长办及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河湖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023318日,市河长办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渔溪流域整治相关问题。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调各相关部门、相关镇(街)及相关平台公司到现场推进河湖水系治理项目。2023417日,市河长办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一江四溪整治部署会议,研究龙江中游(坝下至大埔大桥段)、虎溪、大北溪、关溪及太城溪等流域周边治理情况。

3)定期组织召开河长办成员单位工作例会,通报、协商全市河长制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各重点流域治工作,市河长办已成立各重点流域微信督导工作群,分片督导各流域相关镇(街)开展治理工作;已持续推进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大北溪综合整治、太城溪综合整治,并加快推进龙江中下游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2022年度,龙江流域自有数据监测以来,第一次达到III类水质。龙江流域2023年生成18个项目,总投资7.58亿元;大北溪流域正在加快推进污水主干管上岸部分CCTV检测及沿线支管排污口接驳工作,中心城区剩余的9个小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洪宽片区管网补齐及管道修复,大北溪沿岸截流井设施建设,河道清淤,景观工程及智慧水务系统建设等项目;太城溪流域开展石门村污水治理、低干渠治理工程等整治项目。

二是督导工作不够有力。

17.针对“存在不敢抓、不敢督、不会抓、不会督等问题,导致基层河长制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乡镇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履职不到位,部分河段入河污染源长期未整治或整治进展缓慢。如,2020年生成的大坝溪星桥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至巡察时尚未完成工程建设,污水仍直排河道”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河长制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并强化联合督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力促整改落实,形成问题整改闭环,对问题突出、屡次发生的坚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河长办工作例会,听取督导工作情况,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以会代训,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同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强化督导;在开展督导工作时结合实际,认真填写《镇(街)河长制工作问题清单》、《福清市河湖问题整改建档立卡表》、《福清市河长制办公室现场抽查检查单》,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3)定期通报各镇(街)巡河不规范人员名单,要求相关镇(街)做好河道专管员培训,提高巡河质量;对工作履行不到位、未按工作要求开展巡河的河道专管员予以警告。

市河长办加大督导力度,目前大坝溪星桥村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均已完成建设。

三是考核考评功能未发挥。

18.针对“河长办虽制定了一系列督导考评、追责惩处等制度,但日常督导考评及年度考核流于形式。如未对全市各镇街河长制考核中排名靠后的镇街开展跟踪问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深化河长制工作平时督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以高质量考核引领,保障和助推高质量发展,通过考核促进河长履职及工作落实。

2)市河长办印发《关于开展4月份“一月一督查”工作的通知》(融河长办[2023]40号),市河长办督导组深入镇(街)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重点督导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情况、河湖沿线周边“脏、乱、差”整治情况及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等,要求工作人员到各镇(街)开展督导时仔细填写《镇(街)河长制工作问题清单》、《福清市河湖问题整改建档立卡表》、《福清市河长制办公室现场抽查检查单》,进一步加强日常督导工作。督导检查结果将列入各镇(街)日常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评价指标之一。

20232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下属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显示渔溪流域长桥头断面出现水质下降问题,20233月市河长办刘云忠主任约谈渔溪镇分管领导,对渔溪流域当前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压实。

一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偏差。

19.针对“思想重视尚不够,2017年来鲜见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讨多浮于面上,部分年度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水利局党组分别于2023217日、24日及37日、316日四次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党的老一辈领导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让局党组成员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局党组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把“讲政治”落实到水利工作各环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把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充实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水利局党支部重新修订完成《关于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纠正错误的表述,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做到年初有布署,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在202329日开展的2022年度科级以上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各党组成员都认真分析了自己所分管领域范围开展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找出存在不足的地方,制定整改措施,在平时工作中及时克服和改正。

20.针对“对主体主任认识模糊,20212月制定的《关于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内容却体现党组的主体责任;在《水利局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中,多处出现“坚持局党支部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等字眼”的问题。

整改情况: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重温《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责任感抓好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错误的表述及时纠正更改。

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

21.针对“学习研讨不深入,效果不理想。学习会中未见安排重点发言人和集体研讨,会后未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如221月安排学习贯彻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会中未结合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剖析研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同时,在党组会前组织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交流和讨论,提高学习效果。

2)水利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正面宣传为主,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福清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学习内容,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结合水利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交流和讨论,扎实开展政治理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先进典型教育等,全面提升政治自觉。

3)自202328日巡察三组反馈对水利局党组巡察情况的意见后,水利局党组分别于2023217日、24日及37日、316日、4145次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开展学习,共组织集体学习7次,结合水利的工作实际,开展集体研讨;同时,每次安排2-3名党员干部重点发言,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均认真做好笔记,每人撰写心得体会2篇。

三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仍需加强。

22.针对“线下多为宣传栏、LED等形式,线上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多为宣传业务成果,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流政治文化等宣传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负起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扎实推进水利局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及时更新,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023年开始,我们加大了对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LED滚动播放;根据工作的需要,适时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加强反腐倡廉、文明建设、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防洪、节水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公众号“福清河长办”在宣传河长制工作和水利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的同时,及时发布党和国家的最新动态,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和主流政治文化的宣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作风不紧实。

一是公文阅办不够严肃。

23.针对“多年来班子成员对上级文件多仅简单圈阅、批转,主要领导未作批示、文件处理单上内容空白等问题较为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局党组要求办公室进一步梳理优化公文阅办流程,做好公文阅办工作。办公室根据来文内容分类呈报,一是对涉及分管范围内的承办事项,直接由办公室呈报给相关分管的局领导,由相应的局分管领导按权限提出对文件中涉及事项的办理意见,签批给相关的科室承办;二是对涉及全局性、重要任务的文件,由办公室呈报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指定分管领导牵头,并由相关科室办理;三是由办公室将局领导的批示精神及文件内容印送相关承办科室,原件存档。

220226月至20234月期间,我局共收到各类来文2462件,局领导将1904件来文签批给相关承办科室;局办公室均指定专人,对相关科室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认真做好来文办理情况存档工作。

二是项目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24.针对“2021年水保在建项目69个,但现场检查仅20余个项目,多数项目仅通过电话跟踪了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思想认识,抓好质量监督管理。始终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项目建设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督导机制,由分管领导挂钩,及时跟踪督促项目质量安全。

2)强化主体责任,抓好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建设,及时掌握全市水利工程项目人员、进度、质量、安全、投资、验收等基本信息,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信用评估,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促进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一步净化了我市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3)强化监管能力,抓好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开展在建项目工程实体抽检。为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控,加大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实体抽检力度,实行对监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抽检的本级项目不少于5%。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双随机”现场抽查10%

4)由分管局领导分别约谈水土服务中心负责人与经办科员,组织认真学习《福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督促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对实施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建立台账,制定监管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项目监管工作。

下步,对水保在建项目的“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抽查比例从原先的10%提升至30%,增加项目现场检查次数和频率;并委托第三方对在建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确保全年现场检查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比例超过50%。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罗列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业主单位整改到位,实施“闭环”管理。

25.针对“督促库区后扶项目实施不够有力,2020年镜洋镇‘三峡游民点自来水及道路硬化工程’直至20226月才开始动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

由局分管局领导分别约谈库区移民管理中心负责人与经办科员,组织库区移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分别于202242日、2022723日深入镜洋镇项目实地督促镜洋镇尽快完成项目用地调整和指导启动项目实施,要求于20226月前启动项目实施,202212月前完成项目实施。镜洋镇于20226月完成项目用地调整,7月启动项目实施,202211月已完成项目实施。在完成项目实施基础上,我们指导镜洋镇及时做好项目内页资料收集于202212月完成项目验收,做到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三是“虚浮”问题未根治。

26.针对“执行上级要求有偏差,20197月,福州市水利局明确要求县(市)区水利局要组建补短板工作领导结构,开展做好顶层设计、加强项目储备等工作,但未见水利局贯彻落实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补短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组员的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推进我市水利补短板工作。

2)对标构建防洪防潮安全保障、水资源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水利信息化保障等体系,聚集国家对水利的扶持政策和中央资金投向,进一步强化规划,抓好顶层设计,生成一批补短板项目和重大水利项目,争取更多水利项目纳入省水利厅水利规划库,先急后缓、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共确定8项水利建设项目(包),分别报送市发改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进入项目储备库。

27.针对“部分工作落实涉嫌打折扣,虽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但相关工作开展材料不齐全或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2)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系统信息应用,强化危险源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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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清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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