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公寻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中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20220214)VIP免费

提纲:

一、简要工作情况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院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

  (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整治“中梗阻”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思想认识不够高

2.推进“法治良好”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不够

3.推动“办事不找人”

4.“人人、处处、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与司法办案融合度不高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


中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XX46日至6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整治“中梗阻”监督检查。20XX9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简要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巡察整改检验和提升党组工作能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XX112日,市检察             

院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焱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并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将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反馈的四方面9项问题,进一步细化为四方面11项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114日,组织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提出了整改标准和工作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118日,召开了“全面排查清理王立科流毒影响 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征求了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全市检察机关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先改深改实改。

二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分类指导。市检察院党组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研究制定《市管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方案》,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工作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分赴对口基层检察院抓好工作指导。1124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扩大到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对各部门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指导。各责任部门切实发挥条线指导作用,根据各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有重点地进行帮带指导,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彻底有效整治整改。

三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导。市检察院党组按照《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中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征求驻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跟踪问效,适时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工作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把整改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具体化、实践化,扛在肩上、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三次就整改方案制定征求各责任部门意见,不断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推进整改过程中,通过办公内网制发《关于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提醒》,以电话督办、工作群提醒、阶段性整改情况汇总审核等方式,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强化贯彻执行;在总结验收阶段,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巡察整改工作指引》要求,对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完善了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数据,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省院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

金普新区、高新园区、长兴岛检委会委员人数长期为双数”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基层检察院(金州区院、高新区院、长兴岛院)检委会委员人数为双数的问题整改,围绕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副职交流调整及各院实际,积极发挥市检察院协管作用,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领导干部交流配备工作,督促指导三个基层检察院尽快完成问题整改,目前三个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人数为双数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整治“中梗阻”情况

1. 优化营商环境思想认识不够高,履行责任不到位。

1)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不到位。院党组没有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两年行动方案(2020-20XX)》。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19日,市检察院党组组织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院级领导干部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暨全市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并邀请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全市检察机关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并将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围绕“大连地区生产总值‘三年过万亿’,检察工作怎么办”的主题,谋划明年和未来五年大连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加速推进“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奋力实现大连振兴发展贡献大连检察智慧和力量。二是1124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专题会议形式,围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集中学习研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党组书记周焱同志代表院党组,对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作了部署。三是责成市院机关委员会组织各党支部(总支)深入开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活动,紧密结合大检察工作实际,以“大连地区生产总值‘三年过万亿’,检察工作应该怎么办、怎么干”为主题,深入进行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连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抽查6个基层单位,有3个没有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5+N”相关制度文件学习,列入20XX10月市检察院机关党史、“两学一做”、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市院机关22个党支部均组织了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理念。二是在对前期没有组织学习的3个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及时组织补学的基础上,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规定作为支部(总支)学习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及时掌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最新要求,并自觉将其融入于检察办案工作实际。三是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检察机关在行动”活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强化“我即大连,大连即我”“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责任感,在大连营商环境建设中充分发挥“走在前、作表率”的作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中,存在与大连市市场监督局对接不顺、对基层检察院知识产权管辖等缺乏指导问题。长期局限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没有积极主动对标学习上海检察机关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建立两级院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磋商机制,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最高检关于“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并参照上海等地成功经验,20XX3月,市检察院制定了《大连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和业务指导力度,并在东北三省检察机关范围内率先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选派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优秀检察官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二是20XX318日,市检察院邀请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等单位的领导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高校学者、优秀律师代表等,召开了主题为“加强执法司法衔接 做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座谈会,围绕更好地开展沟通协作、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形成了初步共识。三是推动建立两级院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联系、磋商机制,出台了《大连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磋商工作规定》,不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质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 推进“法治良好”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不够。

4)办理新业态案件社会效果不够好。办理新业态涉企案件存在适用法律政策不准、不会等问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情况,2019年一起犯罪嫌疑人掉包盗窃快递物品再索赔案件,仅关注案件的实体处理,没有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对快递企业提出检察建议,指导快递公司规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和“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办理新兴的网络餐饮外卖服务案件中发现的行业性风险隐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同时联合行政机关对第三方平台、涉案网络外卖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其守法合规经营。二是针对快递企业执行收件验视制度监管不到位,给违法行为人运输、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提供可趁之机,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邮政部门开展快递行业专项整治,构建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三是针对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网络犯罪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问题,注重营造清朗网络环境,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如,将金州区院办理的董某某诈骗美团外卖平台案件作为优秀案例,在全地区内推广办案经验,对正确适用法律政策、提升办理新业态涉企案件质效进行了有效指引,同时延伸检察职能,针对被害单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了规避风险的检察建议。四是开展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制定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刚性的工作意见》,提升检察建议落实效果,确保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取得实效。五是召开“公益问需”座谈会,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和群众代表等人员参加座谈,共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意见建议和案件线索70余条,两级检察机关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对符合立案条件的28条线索,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法立案处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2020年全市“案-件比”居高,在全省处于中游水平,个别基层检察院达到了1:4,司法效率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派专人负责业务数据分析工作,建立业务工作态势及“案-件比”等核心数据月分析、季调度、年统计的常态化机制,及时总结数据变化规律,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院党组及各业务部门推进工作提供参考,截至目前,对全市每季度数据情况报检委会研究2次,组织全市业务数据分析会 1次,参与省院业务数据调度会3次。二是督促各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机关各业务部门严格落实最高检、省院相关要求,切实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程序,始终将“案-件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0XX111月,大连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比”为11.08,低于省院确定的11.30指标,司法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短板。市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相关企业以及行业协会之间还没有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未在保护的方式、内容和权利义务方面形成明确统一的规范,未能主动为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及民营企业的市场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半数以上基层检察院未与当地工商联建立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制约了“检工”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中协作配合效能的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开展“民营企业家请进检察机关,检察官走进民营企业”服务活动,邀请企业界代表参加“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开放日,并组织刑检、民行业务骨干送法进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对滞留于侦查环节的涉民企“挂案”集中开展清理,经实地走访调查,依法监督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4、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微信:22665800

中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20220214)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搜索资料
我的下载
会员中心
联系客服
  • 联系客服:2266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