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落实情况
二、具体整改举措及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存在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比较低现象问题
2.针对培训时长得不到保障问题
3.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未落实问题
4.针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滞后问题
5.针对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成效不明显问题
6.针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有短板问题
7.针对党建引领发展效果不明显问题
(二)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乏力
8.针对领导班子岗位空缺较多问题
9.针对年轻科级干部储备少问题
10.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党外干部结构比例未达要求问题
12.针对干部混编混岗仍存在问题
13.针对执行试用期制度不规范问题
14.针对存在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现象问题
15.针对干部任免审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16.针对统筹谋划干部调配不及时问题
17.针对抓早抓小力度不大问题
18.针对督促管理流动党员不到位问题
(三)关于“督促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有差距
19.针对村级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
20.针对督促办理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问题
21.针对2022年度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四)关于“人才工作氛围不够浓厚
22.针对引进的人才为企服务少问题
23.针对医疗卫生领域人才引进没有成效问题
24.针对主动为企服务引进高层次人才成效差问题
25.针对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未得到有效使用
(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效果欠佳
26.针对职级晋升激励方式运用不充分
27.针对2018年以来
28.针对约谈措施未落实问题
(六)关于“自身建设还有瑕疵
29.针对存在党员发展手续不够完善现象问题
30.针对督促上缴党费不及时问题
31.针对党费收据开具不全问题
32.针对存在以现金方式返还党费现象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决扛起持续整改责任
(二)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三)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绩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4月27日,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绩溪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巡察。7月17日,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绩溪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共反馈问题32个,集中整改期间已完成整改问题30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2个,整改完成率93.75%。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自觉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责任”实不实的重要标尺,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过程就是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最新要求,坚决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全面从严、全面过硬抓好巡察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委部长为组长、部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巡察反馈会议后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有关意见,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绩溪县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清单式推进。二是压实整改责任。7月31日,召开五届市委巡察绩溪县委组织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传达学习2023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第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省委书记韩俊在5月8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和6月25日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等,并就巡察整改工作作出详细具体安排。在整改过程中,常委部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全程领导、全程把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抓好每一项整改任务的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各责任股室对照问题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岗、传导到人。三是强化统筹调度。建立周调度机制,加强对全县组织系统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的指导和调度,督促县直相关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结合部门职责制定落实好相关整改措施,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完成好整改任务,按要求定期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8日,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组织召开省委巡视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聚焦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绩溪县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绩溪县委组织部的反馈意见,全面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表态,形成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措施、责任、完成时限“四清单”,持续推动新老问题一起改、改到位。
二、具体整改举措及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针对存在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比较低现象问题。印发《2023年县委主体班次计划》,科学规范设置主体班次和专题培训班。严格落实联审机制,确保各个主体班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不少于总课程的70%。对县委党校分管领导和组教办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培训时长得不到保障问题。建立主体班次教学协同管理机制,与县委党校会商制定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完善事前审核、派员跟班、课后反馈。提交《关于请求追加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报告》,请求追加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
3.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未落实问题。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县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每月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8次。
4.针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滞后问题。印发《绩溪县关于构建乡镇“五个平台”调度运行机制的意见》,明确乡镇“五个平台”调度运行机制、对接路径。11个乡镇对赋权事项进行差别化认领,平均认领43项。建立空缺岗位台账清单,乡镇“五大平台”综合性办事机构负责人已配备,其中配备副科级24人,其他负责人31人。
5.针对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成效不明显问题。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会同联系乡镇党委深入81个村(社区),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全面启动缺配村“两委”补选工作,目前28个空缺“两委”职位已完成补选。动态调整村“两委”干部报酬,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177名。
6.针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有短板问题。每季度定期研究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建引领“多网合一”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通知》,新增组建网格党组织6个,实现城区47个网格党组织全覆盖。
7.针对党建引领发展效果不明显问题。落实县级领导联系包保村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扶持村制度,确定中央扶持项目2个,省级扶持项目1个,县级扶持项目3个。开展“百企联百村 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引导100家非公企业党组织与全县81个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
(二)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乏力,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宽松软现象”方面
8.针对领导班子岗位空缺较多问题。完善领导职数台账及空缺岗位台账,建立预警机制,每月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分析。6月份以来,结合干部调整已经配备空缺岗位52个。
9.针对年轻科级干部储备少问题。提拔重用35岁及以下科级领导干部43人、职级晋升12人,目前全县已经有34家单位配备了40岁以下领导班子成员。抽调90名干部参与双招双引、信访维稳、产业研究专班、外出跟班学习。
10.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问题。印发《绩溪县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干部交流轮岗机制。结合干部调整共交流干部27名,免去10名任现职超10年同志现任职务。
11.针对党外干部结构比例未达要求问题。结合干部调整以及党外干部日常表现,加大党外干部配备力度,截至目前,县政府工作部门党外领导班子成员配备数量达到7个。健全党外干部培养机制,召开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2次,举办全县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
12.针对干部混编混岗仍存在问题。开展“混编混岗”专项整治,12名县直单位混编混岗干部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四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转任程序,确保人编岗薪保持一致。
13.针对执行试用期制度不规范问题。取消有关同志试用期,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进行修改完善,明确试用职务范围。开展干部考察业务培训,提升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水平。
14.针对存在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现象问题。通过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组织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学习,增强干部主动回避意识。开展业务培训2次,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