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政办公开〔2022〕11号
2022-09-13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营政办公开〔2022〕11号
2022-09-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2年第8次常态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4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检查发现部分网站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发文日期错误、无效链接以及存在错别字等问题。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此次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共检查133家,检查率100%,未发现不合格新媒体。
(三)网友找错办理情况
本月“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6条,其中问题属实的留言2条,问题不属实的4条,已全部按时办结。
二、近期工作要求
(一)按时上报《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通知》(辽政办公开〔2022〕12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