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政办公开〔2022〕10号
2022-08-05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营政办公开〔2022〕10号
2022-08-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文件要求,采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2年第7次常态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4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常态检查,检查率100%,检查发现部分网站存在空白栏目、无效链接、发文日期错误、信息更新不及时以及存在错别字等问题。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此次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营政办公开〔2022〕2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每月检查通报制度,设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专栏并保持每月更新。截止目前,西市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专栏只更新至2022年2月份,大石桥市更新至2022年3月份。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常态检查,共检查137家,检查率100%。检查发现,站前区建设办事处微信号信息更新量没有达到每周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