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四)加强国庆节期间监督检查
关于中秋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省纪委要求,中秋节假日期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59个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单位执行各项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619个单位,5个高速路口及收费站,7个风景旅游区,98个酒(饭)店,9个娱乐场所,19个公园、游乐园、购物中心等停车场及部分居民住宅小区,检查车辆近千辆,接受举报3起。发现问题50余个,对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各级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周密安排部署,为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起到关键作用。绝大部分单位值班制度健全,执行到位,车辆按规定有序存放,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全部在岗。
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然存在管理教育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公车不在指定位置存放,公车出行没有派车单,公车私用,公款接待外来人员进旅游景区等问题。其中,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4起;节假日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在岗、脱岗、外出办私事等问题的单位23个;在旅游景点发生与工作无关费用的单位1个;没有在单位集中封存的公车9辆;没有派车单出行的公车3辆,其它问题2个。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已责成有关县市区及单位认真核实、严肃处理。目前,已给予组织处理29人,党政纪处分25人。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