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2022-09-16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9-16
贺圣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丹棱经开区纳入眉山高新区扩区调位规划范围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丹棱经开区纳入眉山高新区扩区调位规划范围”事宜
该建议目前实施难度较大,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扩区政策有限制。《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开发区扩区需满足拟扩区区域在发展方向区,且与开发区原核准区域集中连片,扩区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平方公里”,眉山高新区与丹棱经开区无连片区域且边界相距较远,不满足扩区调位要求。同时,眉山高新区、丹棱经开区均属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确定的,且由省政府单独批复的省级经开区,两个省级开发区合并,无政策支撑。二是管理权限不一致。眉山高新区行政区划属东坡区,由市政府直接管理,丹棱经开区行政区划属丹棱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丹棱县政府直接管理,两个开发区暂无法统一管理。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上沟通衔接,及时掌握了解最新政策要求,积极寻求可行办法,推动丹棱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招商布局事宜
目前,眉山高新区与丹棱经开区主导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