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理解市场化运作的办理情况
(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
(三)《眉山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对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中明确了“根据引导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二、关于走出眉山
(一)开启“基金招商”模式
(二)召开基金招商推介会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条件苛刻
(二)未形成产业基金和国企投资资金补充机制和渠道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奋力构建“1+N”产业基金体系
(二)探索设立盲池子基金
(三)做好优质项目储备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答复的函
余哲兮委员:
感谢您对眉山金融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眉山市产业基金发展的建议》(第34号提案)收悉,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解市场化运作的办理情况
(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融入“1+3+N”全省人才发展雁阵格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成眉人才协同“桥头堡”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以眉山天府新区为牵引,探索推进成眉两地政策机制、活动载体、平台项目、服务保障“四个协同”,全力打造成眉率先融入、一体运行的人才协同“桥头堡”,牵引带动各县(区)、园区聚焦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产业链条等,因地制宜与成都相关县(市、区)落地N个协同项目,构建眉山人才全域协同成都的“1+N”雁阵格局。
(二)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吸引聚集优质金融资源,培育金融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性,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出台了《眉山市金融业招引与激励试行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企业)及人才招引。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在眉设立区域性总部、分支机构,布局资产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总部。完善金融人才集聚政策和激励机制,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等激励内容。
(三)《眉山市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对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中明确了“根据引导基金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对引导基金管理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产业基金考核考评办法,第五章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中,已对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控、外部监督和风险约束机制。
二、关于走出眉山,回到眉山的办理情况
(一)开启“基金招商”模式。依托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合作关系,凭借其专业团队对产业、项目的深入了解和认识,立足眉山“1+3”现代工业体系,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筛选、推荐有扩大产能及投资意向、未来发展有较好前景的产业项目或者研发团队来眉。同时,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向优质资本推荐眉山本地企业情况,吸引优质资本入眉。2023年以来,我局同市经合局先后赴上海、杭州、深圳、成都等地与华睿资本、德同资本、金鼎资本等多家产业投向与我市一致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深入对接。一是通过基金公司推荐,捕捉了一批项目投资信息,如浙江吉利科技集团绿色多晶硅生产项目、川能投新能源重卡汽车生产项目、浙江晶越半导体碳化硅衬底生产项目、上海俊丰新材低温光伏银粉生产项目、浙江铭岛铝业汽车轻量化铝产品生产项目等,目前市经合局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招引工作。二是向基金公司推送我市股权融资需求机会清单,涉及29户企业,股权融资需求达113.67亿元。
(二)召开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