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开展的工作
(一)强化行业整体素质提升
(二)开展物业服务主题活动
(三)完善镇(街)物业管理部门
(四)加大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物业管理的宣传引导工作
(二)强化属地属事监管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沟通投诉渠道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复函
严启刚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制定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的建议》(第52号)收悉。您的建议经我委认真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开展的工作
诚如您建议所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委员会的权、责没有明确的规定,出现问题后追究其责任较为困难,严重损害了小区其他业主利益,未能起到业主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我区也出现过个别业主委员会成员为了个人利益,将小区的共用部位对外出租,或是业主委员会内部成员之间相互推诿,更有甚者解决完涉及自家利益的问题后,就辞职退出业主委员会,成为市民群众投诉的新热点,有的还引发群体性上访。为此,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行业整体素质提升。为进一步提高物管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我委采取多形式、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对镇街、村社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小区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等人员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物业服务业务知识、小区安全应急等培训学习,多次组织区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外出交流考察。
(二)开展物业服务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以物业企业“四公开”(公开物业服务合同、公开报事维修服务规范及完成时限承诺、公开履约述职报告及承诺、公开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及承诺)。业委会“三公开”(公开成员姓名及办公电话、公开成员物业服务费缴纳情况、公开公共收益及工作经费收支情况)以及小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公开承诺、协商互助、和谐共处”物业服务主题活动。让小区公共事务更加透明,减少业主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矛盾纠纷,预防业委会成员或物业企业“暗箱操作”坑害业主利益的事件发生。
(三)完善镇(街)物业管理部门。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 年5月1日实施后,各镇(街)非常重视,迅速成立了镇(街)级物业管理部门,目前,全区多个镇(街)成立了物业管理部门、落实了物业管理负责人、工作人员。例如,崇义街道办成立了以社服中心牵头的物管工作指导组,确定物管办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小区业委会并对其实施监督指导和考核。经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各镇(街)物业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各镇(街)、村(居)对小区情况熟悉、反应快的作用,使小区物业管理事务在小区可以办理,物业管理纠纷能够及时在村(居)、镇(街)得到有效的处理,避免矛盾扩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