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物业服务数字化管理
二、职责明确
三、引导业委会规范运行
建设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蔡东森、赵蓓蓓、杨佳杰、徐红峰委员: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枫桥经验’进社区提高综合治理职能的提案”(第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小区管理及业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各位委员所说,小区是城市的重要基础单元,小区和谐则社区和谐,社区和谐则社会和谐,但是现实情况中,物业管理跟业委会工作运行上确实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各位委员提出的提案客观中肯,针对性强,对于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及业委会工作的规范运行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加强物业服务数字化管理
我市已委托大数据管理中心开发建设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即“诸暨市智慧物业电子信息平台”,发挥数字化改革“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应,依托属地镇街,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情况实施动态监管。今后投诉处理、议事投票、物业招聘、公示公开等都将在平台上实现。目前投票微信小程序已经在君城、上海城、陶朱苑的业委会选举和物业选聘中试用,取得良好效果,接下去我局会在数据丰富后进行进一步的推广,解决业主对个人信息泄漏的担忧。同时,该电子信息平台也包含物业维修资金、物业质保金等两金相关功能,届时将实现维修资金手机端查询、使用分摊信息化功能,业委会或相关业主对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资金使用去向等信息都可以在建设局主管科室申请查询,实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下一阶段绍兴市级正在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工作,助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二、职责明确,推进小区基层治理
我局在《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后,结合我市实际,已着手拟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诸暨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诸暨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诸暨市续聘选聘物业服务人实施细则》等行业管理文件,相关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文件中将明确建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及镇乡(街道)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