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复函
李敏、李开萍、秦茂程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巨柳支路新增公交车站点的建议》(第134 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敦仁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4月底,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敦仁街道到巨柳支路进行了现场查勘,各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共同决定你们提议的在崩土坎社区(巨柳支路18号)增设公交车站点,作为该路段公交终点,公交车在此掉头。公交车104、108路运行线路向前延伸,绕琨洲观澜小区至崩土坎社区(巨柳支路18号)处暂不符合条件,原因如下:
一是新增常规公交车站点要求道路两边对向设置公交站点,经过公安、应急、交通等多部门现场查看,认为该路段设置常规公交站点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暂时无法设置常规公交站点。二是我区公交车大部分是大核载公交车,车长10米以上,车辆转弯半径11米以上,如要将公交车起点站设置在在巨柳支路崩土坎社区,需要在该位置进行调头,该路段宽度不具备大核载公交车辆调头的条件。三是道路两边停靠较多社会车辆,导致可通行道路较窄,10米以上的公交车若在此路段运行将会造成占道停靠、车辆让行困难造成拥堵等情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四是目前104路、108路绕琨州观澜小区的道路未完全建成,建成后是否符合公交车的通行条件也需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