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
一、关于“制度机制”方面
二、关于“政策”层面
三、关于“资金、人才”方面
眉山市林业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工商联:
您会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洪雅森林碳汇发展的建议》(第225号提案)收悉,现就以下三个方面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度机制”方面
积极指导洪雅县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工作,洪雅县、洪雅县国有林场已纳入省局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单位。目前洪雅县已成立“森林碳汇管理局”,是全省第一个负责森林碳汇管理的行政机构。同时,洪雅县国有林场是全省唯一一个被国家林草局纳入2022年度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名单的单位。
积极探索碳汇质押贷款,盘活森林资产。目前,已成功实现碳汇质押贷款9200万元,涉及面积10万余亩。充分利用眉山林业碳汇功能优势,用碳资产进行质押贷款,将碳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实现生态资源市场化、价值化、金融化,使生态资源有效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生态红利。
二、关于“政策”层面
省林草局于2021年印发了《四川省林草碳汇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年印发了《四川省林草碳汇发展推进方案(2222-2025年)的通知》;《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