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三、整治范围
四、整治内容
(一)责任主体行为整治
1.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质量管控
2.施工单位应完善建材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3.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材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制度
4.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强化对水泥、砂、石、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5.检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检测工作流程
(二)重点建材整治
1.钢筋原材专项整治
五、整治组织和时间安排
六、整治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二)规范监督抽检行为
(三)加强监管、强化“用前检验”制度
(四)媒体曝光
(五)及时总结
深圳市全市建设工程建材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建材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程建材质量专项整治,强化建材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建材质量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建材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各自行业建材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和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各区(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对全市在建建设工程建材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其中,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材质量整治;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工程建材质量整治;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水务工程建材质量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责任主体行为整治。
1.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质量管控,不得采购不符合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2.施工单位应完善建材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建材进场及使用各环节质量管理要求,及时依规处理不合格建材。
3.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材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制度,进场建材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4.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强化对水泥、砂、石、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严格配合比设计和生产质量控制。
5.检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检测工作流程,确保检测数据、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
(二)重点建材整治
结合《建筑材料监督抽检取样及结果判定指南(附件一)》,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墙体材料、给排水管材、防水材料、防护用品等产品进行整治,重点突出以下材料整治力度:
(1)钢材:重点整治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钢材质量,对重点企业生产的钢材,对其所供应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2)商品混凝土。重点对混凝土抗压强度及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
(3)电线电缆:在前阶段电线电缆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重大工程项目和之前检查发现问题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1.钢筋原材专项整治。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4)防水材料。重点检查防水材料的进场检查、验收、报验等行为,严防假冒伪劣材料进场使用。
(5)安全网和临时设施材质。切实加强安全网阻燃性能和临时设施防火性能整治。
(6)给排水管材。对在建工程使用给排水管材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7)其它材料。各部门结合本行业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其它涉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建材开展整治。
五、整治组织和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到2018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