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三、服务民生
(一)推进信息公开
1.县教育局在网站首页分别开设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工作专栏
2.组织各股室认真梳理公开以下信息: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以在地图上标注区域的形式为主
(二)推进决策公开
(三)推进执行公开
(四)推进服务公开
(五)推进预决算公开
四、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一)加强政策解读
(二)扩大公众参与
(三)回应社会关切
(四)发挥媒体作用
五、增强公开实效
(一)提高标准化水平
(二)加强教育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建设
(三)加强统筹管理
乐业县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2017〕64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71号)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坚持改革创新,力求公开实效,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公众参与、全面公开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理顺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成立2017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龙光毅 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 长:陈秀琴 教育局副局长
覃贵南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信有 教育工委组委、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庾洪勃 教育工委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显发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黄建翼 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朱伦明 教育局财基股股长
费绍锋 教育局审计股股长
宋文勇 教育局师训股股长
王功发 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杨秀祯 教育局安稳办主任
牙韩东 教育局纪检室主任
王秋映 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陈长应 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黄飞燕 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 洁 教育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李世军 教育局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吴海燕 教育局学前办主任
黄禹瑞 教育局电教站副站长
三、服务民生,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信息公开
1.县教育局在网站首页分别开设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工作专栏,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是开展教育督导(含年度督导、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下同)前,公开督导方案(含指标体系)、被督导区域(单位)和时间等;督导结束后按照要求时限公开督导报告;二是积极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改薄工作的政策文件、项目规划、有关会议及领导讲话、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等。(责任单位:办公室、督导室、基教股)
2.组织各股室认真梳理公开以下信息: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以在地图上标注区域的形式为主,可辅以文字表述)、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拟招收的学生名单);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三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举报途径和信访接待地址。
上述信息于2017年7月13日前在网站首页开设专栏予以公布;县教育局于2016年7月13日前汇总各项工作内容并在教育网站首页上开设专栏予以公布。(责任股室:基教股、项目办、督导室、办公室)
(二)推进决策公开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教育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教育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教育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做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责任股室:基教处、职教处、基教股、办公室)
(三)推进执行公开
主动公开重点教育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责任股室:基教股、职教股、办公室)
(四)推进服务公开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审批时限。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实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责任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