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教育领域
1.重点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
2.重点整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和财政资金落实不到位
3.重点整治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4.重点整治教育教学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二)医疗卫生领域
1.重点整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不到位
2.重点整治医药购销、医疗器械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3.重点整治民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虚假夸大宣传
4.重点整治医疗服务中生、冷、硬、顶、推
5.重点整治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环境保护领域
1.重点整治环境监测、环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
2.重点整治环境执法不严格、不规范
3.重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4.重点整治对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事项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1.重点整治食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重点整治药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重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
(五)民政领域
1.重点整治低保、养老、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
2.重点整治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六)人社领域
1.重点整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基金)监管不严
2.重点整治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3.重点整治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价交换等腐败问题
(七)住房建设领域
1.重点整治在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材料进场、施工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中把关不严、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2.重点整治在竣工验收中随意增加设置验收条件
3.重点整治审批事项是否规范
(八)自然资源领域
1.重点整治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过程中
2.重点整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种苗等重点资金项目中是否存在扩大资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重点整治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违规办理虚假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工作措施
(一)注重分类实施
(二)深入自查自纠
(三)强化追责问责
(四)抓好巩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
(二)加强统筹协调
(三)坚持标本兼治
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民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XX全会、自治区纪委XX届XX全会、市纪委XX全会、县纪委XX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现就全县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重点整治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民政、人社、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在执行中打折扣、随意变通、与民争利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贿赂、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及推动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一)教育领域
1.重点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针对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检查和清理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财务票据管理混乱,以虚假发票、不规范票据、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
2.重点整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和财政资金落实不到位,应补未补、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重点排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的资金使用情况,从中发现是否存在应补未补、盘剥克扣等现象,了解是否有优亲厚友问题。
3.重点整治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民办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费用的问题。
4.重点整治教育教学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二)医疗卫生领域
1.重点整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不到位,没有“精准识别、应治尽治”问题。
2.重点整治医药购销、医疗器械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
3.重点整治民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虚假夸大宣传,误导群众就医问题。
4.重点整治医疗服务中生、冷、硬、顶、推,以及索要好处、收受红包等违反医德医风问题。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5.重点整治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诱导误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三)环境保护领域
1.重点整治环境监测、环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重点整治环境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滥用执法裁量权问题。
3.重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4.重点整治对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事项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1.重点整治食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食品安全、肉制品生产及重点区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重点整治药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疫苗、血液制品、中药饮片、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等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药店、诊所销售过期药品、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违法购进(收购)药品等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对药品购销监管不力,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庸政、懒政、怠政,不用心、不落实,在服务基层和群众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民政领域
1.重点整治低保、养老、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资金分配制度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民政专项资金等问题。
2.重点整治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在工作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六)人社领域
1.重点整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基金)监管不严,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骗取套取、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专项资金(基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专项资金(基金)收缴不严格、发放程序不规范,分配制度不完善,未能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等问题。
2.重点整治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不公开公正、打折扣搞变通、进度慢效果差、优亲厚友、盘剥克扣、与民争利、“坑民害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
3.重点整治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等价交换等腐败问题,以及在政策落实和服务群众中不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