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采取八类措施进行自建房整治方案
01
停止使用
D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人员迅速撤离;地基沉降不均、裂纹宽度过大、房屋倾斜明显、构建变形失稳、外墙脱落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一律停止使用,人员迅速撤离。
02
坚决拆除
凡是经有资质检测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无法加固修缮的,一律拆除;凡是在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等区域安装严重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一律拆除;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法改扩建的建筑部分,一律拆除。
03
停业整治
未经审批,正在擅自非法改扩建施工的,应立即停止施工;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分隔群租影响结构消防安全的经营性用房,一律停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出租的,一律停产停业;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等经营场所,一律停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轻质房屋和隔墙的经营场所,一律停止使用;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一律停止使用:养老、托幼、教培等特殊机构所使用房屋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
04
缓建缓用
对于已鉴定为C级危房的居民自建房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加固修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房屋建设经营手续不合法、不规范的,暂停使用,有关部门要督促产权人限期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05





